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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华丰生物化工有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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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春彦 发表于 2012-8-24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武汉工程大学编制完成,基本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100kt/a生物有机肥、200kt/a缓释肥、200kt/a氨化造粒和200kt/a高塔造粒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工业园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湖北省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工业园,总投资为22500万元。项目建设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独家承担。近年来,我国肥业产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由以前的单一品种发展到现在的多样高品质化肥,对于改良土壤,提高农作物产率,保证果实的质量,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因此,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决定在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星光工业园扩建高品质复合肥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100kt/a生物有机肥、200kt/a缓释肥、200kt/a氨化造粒和200kt/a高塔造粒生产线。
(2)公用设施、生产车间、辅助用房和办公楼等。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废气:本项目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锅炉以及各车间的生产机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无组织排放的恶臭。经过治理后,锅炉排放的SO2、烟尘和NO2排放量分别为SO2、NO2和烟尘的排放量为40t/a,35.55t/a和13.5t/a,排放浓度为266.67mg/m3、236.85mg/m3和90 mg/m3。处理后烟气通过35m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表1、表2Ⅱ时段标准限值。各车间破碎机、冷却器、筛分机和包装机产生的粉尘经过旋风除尘+重力沉降除尘+水膜除尘措施进行治理,排放浓度均在30mg/m3以下,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关于粉尘排放标准120mg/m3的 要求;各车间烘干机产生的废气经旋风除尘+重力沉降+喷淋+文丘里洗涤塔措施治理后,SO2、NO2、烟尘和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也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尾气拟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经捕集下来的除尘灰可回用于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经三级降膜吸收和碱吸收后,拟通过20m排气筒排放;硫化氢和氨气等气体通过喷淋装置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尾气排放也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经过治理,并设置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也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水污染主要来自职工生活废水,废水产生量为7650m3/a,根据类比,生活废水浓度COD约350mg/L、氨氮约35mg/L、SS约200mg/L,动植物油7.76mg/l。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厂区设置的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厥水河。
(3)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车间冷却机、风机、破碎机、造粒机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对操作人员进行防噪保护,可将噪声产生的污染减少到最小。
(4)固体废弃物:项目固废主要污染源是蒸汽锅炉产生的炉渣和烟尘灰,以及除尘脱硫设备产生的除尘灰和脱硫石膏。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270吨/年,由环卫部门清运;炉渣,烟尘灰可用于铺路;脱硫后产生的石膏可出售;收集的车间粉尘可回用。因此,固体废弃物的排放量为零,基本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均经过吸收处理后进行排放,排放量严格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不会对职工、周围居民及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废水:厂内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经过处理,然后达标排放,不会对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生产车间搅拌机、风机和膜压机、真空泵,在采取了隔音罩、减震垫等降噪措施后,各噪声源声压级在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夜限值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不会有较大的改变。
(4)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定期清运;生产过程中由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材料可全部回用,对环境几乎不产生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快该地区经济建设的步伐,解决该地区的部分就业问题。项目的建设虽然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各污染源均进行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过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而其排放量有限,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从环境角度看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1)公众索取信息和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2年8月21日~8月31日。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建军
联系电话:13872882433
(3)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 系 人:李庆新
联系电话:18907177517
传    真:027-8780765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雄楚大道693号
邮政编码:430074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湖北华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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