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外坝河流域水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外坝河流域水能规划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定要求,将本规划环评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勐外坝河流域水能规划 (2)规划概要:《龙陵县勐外坝河流域水能规划报告》于2009年6月由保山市隆阳区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编制完成,并于2009年7月24日由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能源[2009]378号给予了批复。 勐外坝河流域水能规划区域为河道下游河段,从楠木桥寨子脚到与龙川江交汇口往上300m处,河长5.24km,按无调节两级(一级和二级)开发方案设计。电站总装机6500kw,总保证出力869 kw,多年平均发电量2885.6万kw·h,总投资3042.38万元,涉及占地61.84亩(包括林地40.59亩,荒地11.25亩),不涉及生产和生活人口搬迁。 2、规划实施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保山市龙陵县龙江乡勐外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总 电话:13987510716 3、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王家坝23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871-4151956 传真:0871-4151007 4、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区域内环境问题和环境制约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规划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优化调整建议。 主要工作内容:(1)主要环境因子和制约因素识别;(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3)公众参与;(4)环境保护方案论证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议;(5)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规划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1)对于本规划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2)本规划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3)对本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和优化调整建议;(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到15天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打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务必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反映。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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