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fuzhiexin0308 于 2012-8-29 12:12 编辑
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广东省广宁县木格镇坪田大火烧矿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矿项目是由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投资建设。本工程位于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矿区,总投资520.11万元,矿山总服务年限7.5年(其中扩建期0.5年,闭坑治理期约0.5年,正常生产期约6.5年),矿区面积0.446km2,该矿区保有资源储量为116.43万吨;根据矿山对周边市场的调查和国土资源局的指导意见,确定生产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在网上向公众第一次公示本项目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宁县木格镇坪田大火烧矿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矿项目 项目位置: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矿区。 占地面积:矿区面积0.446km2; 建设规模:该矿区保有资源储量为116.43万吨;根据矿山对周边市场的调查和国土资源局的指导意见,确定生产建设规模为15万吨/年。根据周边陶瓷厂对原料的需求,开采的原矿无须进行深加工,矿山不设置选矿厂和尾矿设施。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建设和建成后产生和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对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进行治理,达到国家、广东省要求的排放标准。经达标治理后,本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可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 6、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8-87057760 ; 传真:028-87057760 电子信箱:627942158@qq.com 建设单位: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 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矿区 邮编:526300 联系人:王平 电话:15218429567 电子信箱:ing7382@163.com 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 2012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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