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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注册工程师过渡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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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稳妥推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管理制度的实施,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勘察设计单位从事的甲级、乙级岩土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审定人等岗位中,至少须有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在规定的技术文件上签章。
  (二)暂未聘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但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可与能满足单位资质与个人注册执业资格要求的单位(以下简称“协作单位”)签订《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人员外聘协议书》(以下简称《外聘协议书》),由协作单位指派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对相关岩土工程项目进行执业活动。外聘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外聘单位签订《外聘协议书》。
  凡规定的技术文件须经协作单位指派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章后方可生效和交付。上述项目在提交技术成果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外聘协议书》复印件。

聘用单位必须依法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岩土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对其签章的岩土工程项目承担执业责任。
  (三)对于已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配备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在资质审核时可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进行认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和升级资质的单位,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注册执业人员标准条件。

为稳妥推进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管理制度的实施,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勘察设计单位从事的甲级、乙级岩土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审定人等岗位中,至少须有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在规定的技术文件上签章。
  (二)暂未聘用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但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可与能满足单位资质与个人注册执业资格要求的单位(以下简称“协作单位”)签订《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人员外聘协议书》(以下简称《外聘协议书》),由协作单位指派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对相关岩土工程项目进行执业活动。外聘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得以个人名义与外聘单位签订《外聘协议书》。
  凡规定的技术文件须经协作单位指派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签章后方可生效和交付。上述项目在提交技术成果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外聘协议书》复印件。

聘用单位必须依法从事建设工程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岩土工程项目的质量负责,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对其签章的岩土工程项目承担执业责任。
  (三)对于已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规定配备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在资质审核时可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数量要求进行认定。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和升级资质的单位,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注册执业人员标准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间,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和升级资质的单位,
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注册执业人员标准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勘察设计单位从事的甲级、乙级岩土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审核人或审定人等岗位中,至少须有1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在规定的技术文件上签章。
发表于 2009-6-2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下,谢谢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和升级资质的单位,
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注册执业人员标准条件。
发表于 2009-6-23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工程师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期待,总要有一个过程嘛
 楼主| 发表于 2009-6-23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策基本原则应该是一致的
发表于 2009-6-23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工程师呢?
发表于 2009-6-23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环保工程师的政策出台。
发表于 2009-6-23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环保工程师
发表于 2009-6-24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环保工程师啊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期待
 楼主| 发表于 2009-6-2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次申请资质、增项资质和升级资质的单位,须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个人注册执业人员标准条件。

现有单位就是按照过度政策,也只能玩到2012年8月31日期间,在此之前,今明两年就会上演人才争夺大战,
因为,没有人会等到2012年8月31日再去找人,先下手为强嘛

有很多单位都想申报资质,他们更是跃跃欲试,不惜工本,志在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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