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锰加工生产线(灾后恢复重建)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对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锰加工生产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第二次网上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成都市体育场路6号 联系方式:侯总 18780597785 环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 重庆市长江二路174号 联系电话 13908011187 邮政编码 400016 证书编号 国环评证甲字第3101号 二、公众意见反馈期限 对以上内容公众有任何意见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以电话、邮件、书信等方式提出。 三、环评简本 1、产业政策分析 本项目属于灾后原规模恢复重建工程,不属于新建项目。灾后恢复重建完成后,规模、项目组成、工艺、环保设施、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等均不变。项目建设内容为恢复重建一条10000t/a氧化锰粉生产线。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规定:第三类 淘汰类:(五)钢铁 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0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 40、还原二氧化锰用反射炉(包括硫酸锰厂用反射炉、矿粉用反射炉等); 本项目焙烧采用“移动床多管竖炉”对二氧化锰矿进行焙烧还原生产MnO矿粉,物料还原率可达98%。项目采用的工艺设备未列入国家发改委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文件中相关要求。 本项目纳入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的通知中第413条内容: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地恢复年产锰粉10万吨、电解金属锰0.6万吨、富锰渣7万吨生产线。综上所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规划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分析 规划符合性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工业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厂区选址合理性结论: 根据《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的通知中第413条内容: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地恢复年产锰粉10万吨、电解金属锰0.6万吨、富锰渣7万吨生产线。因原厂址在地震后又遭受堰塞湖等的影响,导致原厂址已完全不能满足建厂需要,为使企业安全、长远发展,南坝镇人民政府同意企业在文家坝另选址54亩进行重建工作。平武县南坝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锰业集团有限公司锰加工生产线项目选址的意见》(平南府发[2012]10号),指明项目选址属于三类工业用地,项目符合南坝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项目厂址在平武县南坝镇文家坝,地处山区。厂址周围不在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区内,周围无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经地质勘探调查,厂区地势平坦,区域内无褶皱断裂,地质条件良好,且本项目为原址重建,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小。厂区紧邻公路(可接105省道),距九环线仅2.2km,距江油市及江油火车站90km,交通便利。项目生产生活用水取自用距厂区20m的井水作为本项目供水水源,取水方便,水质良好,可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需要。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现状 各断面监测因子均未超标,各监测因子的单项指数均小于1,区域地表水现状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标准。 (2)地下水环境现状 项目区域地下水各项评价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GB/T14848-93)中Ⅲ类水域标准。评价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地下水水环境质量较好。 (3)环境空气现状 各项污染物单项指数也均小于1。由此可见,项目地附近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二级标准。 (4)声环境现状 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和环境噪声均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 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1)废气污染源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①项目原料两次破碎、两次筛分、原料皮带输送的下料口及雷蒙磨设置集气罩,并通过一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项目还原炉焙烧后的产品球磨机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 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②项目烘干后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两级碱洗脱硫后经20m排气筒达标排放。系统除尘效率≮99.9%,脱硫效率≮85%,烘干尾气处置装置投资约70万元,占总投资的3.98%,处理后烟气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③项目含水率较高的原矿及还原煤输送采用皮带运输,烘干后的矿输送采用刮板输送机进行输送,在输送过程采用密闭输送方式,进入料仓采用提升机提升,无组织排放量很小。原矿及还原煤堆存在原料车间,进行了搭棚及挡风墙设计,无组织排放量也很小,能做到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源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设备冷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地坪冲洗废水经简单沉淀后用作厂区绿化,不外排。烟气脱硫废水加石灰乳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10m3/d)处理达标后用作周围农田农灌,不外排。 (3 )噪声污染源环保措施及达标排放 工程的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剥离噪声等。对于上述噪声源设计中均采取了相应控制措施,即对噪声大的设备给设备的壳体结构加固基础,实施减振措施,并设置音障、隔声室或集中控制室,送风机进口端或引风机出口端以及空压机出口端安装管道消声器,包裹或充填吸声材料等,尽量将设备噪声控制在85dB(A)以内,对间断性噪声操作工人采用配戴护具等防护措施。工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治理,再加上各种物体的屏蔽、林木的吸收、距离的衰减作用,可使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类区的标准。 (4) 固体废物环保措施 项目原料破碎过程中产生除尘灰约全部送入料仓进入烘干工序;球磨工序产生除尘灰作为产品进入产品仓;干燥炉除尘灰进入焙烧工序。干燥炉烟气脱硫后与石灰乳反应产生的脱硫石膏渣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废耐火砖外售砖厂作为建材。生活垃圾交由南坝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 项目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去向明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5) 环境风险环保措施 在采取项目提出的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可将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企业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总之,在营运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才可使全厂的风险事故隐患降至最低。 5 清洁生产 本项目选用较原项目先进的设备、工艺,降低了能耗、水耗,提高了还原效率和产品品位。清洁生产水平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要实现清洁生产、除上述途径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途径就是改进操作,加强管理,工业生产离不开人的因素,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因素主要体现在操作管理上。据调查资料表明,目前的工业污染约有30%以上是由生产过程中管理不善造成的。工程投产后,从物料管理到产品质量管理生产操作管理,设备维修管理到环保管理都必须充分重视。使生产的每一道工序和每一个环节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真正做到清洁生产,预防污染。 总之,项目通过在生产工艺、内部管理、污染治理、废物回收利用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清洁生产措施,较好地贯彻了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的清洁生产,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6 总量控制 本项目不外排废水,工业固废也全部综合利用,废气仅有少量粉尘、SO2、NOx排放,本次针对项目特点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表1 平武锰业公司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7 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正常排放时,TSP的最大地面浓度大约出现在距离下风向495m处,浓度值为0.000923mg/m3(最大占标率0.10%);二氧化硫的最大地面浓度大约出现在距离下风向495m处,浓度值为0.01535mg/m3(最大占标率3.07%),氮氧化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大约出现在距离下风向495m处,浓度值为0.004614mg/m3(最大占标率1.92%);以上各污染物在距离下风向5km处的浓度与标准值相比很小,其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项目建成后正常排放的污染物对大气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环境本底情况无明显变化。 根据计算结果,结合级差规定,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以拟建发生产单位边界周围50m。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受纳水体为是石坎子河,位于项目东侧30m,河口年平均流量3.6立方米/秒。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灌,也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造成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采取地下水防止措施后可防止渣场被雨水淋洗、冲刷,防止渣的流失,防止渣中浸出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对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4)声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中产生的噪声经过治理,再加上各种物体的屏蔽、林木的吸收、距离的衰减作用,可使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标准。 (5)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评价 灾后重建工程完成后,通过环境治理,对固体废弃物实行了全部综合利用,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6)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影响预测结果表明:灾后重建项目原址重建后,各项污染源都得到了相应的治理,灾后重建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明显的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将基本维持现状。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可行性结论 《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锰加工生产线项目》灾后重建项目,建设内容为恢复重建一条100000t/a锰粉焙烧项目,属于灾后原规模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要求;符合《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工业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实施计划(中期调整本)》和平武南坝镇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灾后恢复重建后,企业采取切实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废水实现零排放、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大气、水以及声环境质量现状仍满足相关级别要求。因此且有在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提高现有清洁生产水平,在落实后评价提出的措施基础上,因此,《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 锰加工生产线项目》在平武县南坝文家坝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