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龙华万户巴渝新居(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民委员会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4、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65220.66m2,建设用地面积428034.00 m2,总建筑面积508341.1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39784.43m2,公建配套建筑面积94550.53m2,地下建筑面积74006.18m2。共包括A、B、C、D、E、F、G组团的建设,建成后可入住3536户,总居住人数11635人(以3.2人/户计算)。建成后停车位合计2589个,容积率1.01,建筑密度33.34%,绿化率31.32%。 5、建设周期:预计施工期为2012年7月~2014年6月,总工期24个月。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 1、废气:主要为车库汽车尾气,住宅、幼儿园厨房和餐饮厨房产生的油烟;机电设备如: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废气、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和生化池、垃圾中转站、公厕、垃圾收集点臭气、农贸市场臭气等。 2、废水:主要有小区住宅生活污水、商业以及公建设施外排废水等。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小区生活垃圾、幼儿园食堂和商业门面产生的餐厨垃圾、社区卫生站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生化池处理产生的栅渣、污泥等。 4、噪声: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小区内居民生活和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5、施工期污染:本项目施工将会产生施工机械噪声、废水、扬尘、固废、废气等污染,若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6、生态影响:项目建设或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较小,施工期较短,且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并促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生活污水(幼儿园、餐饮店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社区卫生站医疗废水经消毒后)经各生化池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龙华镇生活污水厂最终进入长江。 2、废气 (1)食堂油烟:采用去除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约为1.8mg/m3,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对油烟排放浓度不得高于2mg/m3的规定。采用建筑物预留的专用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2)柴油发电机废气:经排烟风机通过专用排烟管道引至综合大楼主楼屋顶高空排放。 (3)汽车尾气:通过土建竖井将车库废气引至室外绿化带排放。 (4)生化池、垃圾收集点臭气:生化池臭气采用管道收集后经专管就近引至建筑屋顶有组织排放。垃圾收集点臭气,通过定期消毒,及时清运等措施,保持良好地卫生管理,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 (5)垃圾中转站臭气:垃圾日清日运,减少周转、存放时间,尤其是天气炎热的夏季应适当增加清理频率;转运车间采用密闭式建筑,减少垃圾的恶臭污染物散发;在转运车间内设立1 套除尘除臭系统等。 (6)公厕臭气:按国家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厕内清洁,则公厕排放的H2S 和NH3 等恶臭污染物极少,公厕外H2S 和NH3 的浓度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经扩散、稀释,不会对公厕周边环境造成恶臭污染。 (7)农贸市场臭气:市场垃圾日产日清,及时运至项目内垃圾收集点。同时,加强集贸市场内的管理,加强集贸市场的机械通排风,在一定程度上会减轻恶臭气体对附近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对垃圾收集点的管理,规范清洁卫生工作,能够有效减少垃圾收集点恶臭对周围住户产生的影响。 3、噪声:应积极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和隔声措施,以降低噪声源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4、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普通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收集,运往指定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影响。餐厨垃圾和隔油池废油及时交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不得擅自倾倒或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处置。医疗主要来源于小区的社区卫生站。少量医疗垃圾单独收集存放,经收集、储存、定期运至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 5、施工期:针对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采取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针对扬尘污染采取洒水、围挡、围护、及时清运、定点堆放等措施;针对废水污染采取沉淀收集回用、建设临时卫生设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针对固废污染采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用于筑路、填坑、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等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针对施工期的特点,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制定严密的生态防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采取相应的污染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对本建设项目的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江津区龙华镇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江津区龙华万户巴渝新居(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机构: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山路250号附18号 邮 编:401147 联系 人:肖英 电话与传真:67570891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