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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环评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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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西吉翔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0kt/a五氯化磷等医药中间体技改扩建项目
环境信息公告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西吉翔医药化工有限公司20kt/a五氯化磷等医药中间体技改扩建项目位于江西乐平工业园区,属扩建项目,项目厂区总占地面积38000m2(57.2亩),已建成投产的一、二期项目均已通过环保验收,主要产品包括五氯化磷、3,5-二氯苯甲酰氯、6-甲氧基-2-乙酰萘(已停产)、四丁基铵盐(N-CBz-氮杂环丁烷磺酸)、3,4-二甲氧基苯丙酮、对叔丁基苯乙腈等系列医药中间体产品。本项目建筑面积383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一期已建五氯化磷生产线进行改扩建,使五氯化磷年生产能力从1500t/a扩大至20000t/a;新建年产4000t/a正丁基硫代磷酰三胺生产线;新建年产20t/a氯诺昔康中间体生产线;对原有环保工程等设施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以及储罐区搬迁及扩建。项目总投资6655.8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施工期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营运期主要为五氯化磷、正丁基硫代磷酰三胺和氯诺昔康中间体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气以及原辅料存储过程的无组织挥发。
2、废水: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泥浆废水;营运期主要为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水和生活污水,无工艺废水产生。
3、噪声: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运输车辆噪声;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营运期主要为各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蒸馏残渣、废分子筛和滤饼)、废包装物、环保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施工期采取路面洒水、施工场地围挡、覆盖防尘布等工程措施;营运期废气通过废气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高空外排。
2、废水:施工期采用简易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统一纳入厂区排水管理;营运期废水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施工期采取合理的施工计划、控制设备生源、加强管理等措施;营运期噪声采取隔声消声、隔振减振、绿化吸收等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营运期各生产线生产过程产生的蒸馏残渣、废分子筛和滤饼、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原料储存残留物由原料供应商连同包装物一并回收,污水经鉴定后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定期委托环卫部门送至指定地点卫生填埋;若属于危废则交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项目在建设和营运期间,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控制项目生产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法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12日。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吉翔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江西乐平工业园区
联系人姓名:况先生     联系人电话:13767856959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10号
联系人姓名:刘工       联系人电话:13907975933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基周边村庄、有关单位、专家或代表和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信息公告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张贴发布,并采取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或书面的形式,公众参与调查表由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免费提供。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吉翔医药化工有限公司、赣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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