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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中山市小榄海港城商业楼新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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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0828 发表于 2012-9-3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山市小榄海港城商业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201293
环评单位已基本完成中山市小榄海港城商业楼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小榄海港城商业楼新建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中山市小榄海港城商业楼位于中山小榄镇小榄大道与升平路交接处南侧,升平路1号,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以及规划文件,建设项目主要为商场及办公楼。项目总投资8.5亿元人民币,总用地面积23861.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5118平方米,楼高41层(地下3层,地上38层),总建筑高度为169.5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187平方米,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65931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3037平方米。项目绿地率20%,总建筑密度54.64%,建筑容积率5.77。折合项目内配建总小汽车停车位1453个,均为地下室停车位,其中摩托车车位793个(折合成小汽车位317个),货车位10个(折合成小汽车位20个),小汽车车位1116个。
(三)环境影响概述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两个时段,施工期和运营期。
1、    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源
施工期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废水、施工场地扬尘、施工机械废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施工噪声等。
2、    营运期的主要污染源
1)    办公区、商场及餐饮区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染因子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
2)    餐饮厨房油烟:餐饮厨房燃烧天然气产生的烟气、煎炒时产生的油烟;备用发电机燃轻质柴油尾气;
3)    商业噪声、配套设施噪声以及进出车辆产生的噪声;
4)办公、商业垃圾、餐饮产生的食物残渣、废油脂等。
(四)主要环保对策
1. 施工期
1)尽量减少在雨季施工,避免冒雨施工;
2)施工作业区及宿营区设置临时厕所,并配套化粪池;
3)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清洗废水、建筑排水等工地排水应设沉砂池进行处理,以减少施工期地表径流的含砂量,不能直接排入自然水体;
4)在项目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m的围栏,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围蔽,采用静压桩等环境友好方式,以减小施工场地内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空气环境的影响;
5)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6)及时清除洒落在场地进出口及附近路段的尘土并清洗路面,尽最大的可能减少扬尘对施工场地周围区域环境空气的污染;
7)运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所排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严禁使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车辆和机械,推土机、挖掘机等应采取安装高效消声器等措施;
8)在装饰、防水工程施工阶段,需加强施工场地现场管理,尽可能应用新工艺、新材料,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环保型涂料及稀释剂;
9)不得在中午12时至14时和19时至次日造成7时进行作业。因特殊需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环境保护等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中午或夜间作业,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10)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根据有关部门规定,选择、确定好建筑垃圾、弃土处置场所。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实证污水管网排至小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琴海;
2)完善地下车库的通排风治理,独立设置发电机房、配电房,完善发电机房噪声、尾气治理;
3)生活垃圾由专人统一收集,并与城区环卫站签订协议,有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餐饮厨房产生的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回收处理;
4)广植乔木、灌木、草皮优化环境,减少汽车尾气和噪声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现场初步调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本报告书认为:中山市小榄海港城商业楼新建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对繁荣附近商业活动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建设单位若能按照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保证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则本项目的建成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明显的影响,也可减轻外环境污染源对本项目的污染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或登陆环评爱好者网站下载:www.eiafans.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八)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314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60-88836220                         E-mail1657849447@qq.com
②建设单位: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鸿安     联系电话:13005512222
中山市碧富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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