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2年09月05日至09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项目名称: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 (2)项目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金朗南路。公司厂区大门朝北,北临金朗南路,金朗南路对面是颖丰电脑绣花厂和金鼎建材贸易公司,西面是中海油加油站及东莞大朗金准电器厂,南面紧临东莞大朗金准电器厂、东面紧临东莞市旭声电子厂和东莞信易电热机械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后评价。 (4)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项目内容: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前身为“东莞九鼎照明厂”(来料加工),成立于1990年,2009年转型为独资企业,2010年与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合并,并更名为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以下简称“钜鼎公司”)。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和销售照明灯具及零配件,年产古铜配件220万件/年、青铜185万件/年、镀铬115万件/年、烤漆配件90万件/年、整盏灯具18万件/年。项目配套设置有镀铜、镀镍、镀铬的电镀工序,2010年3月经东莞市环境保局验收核合格(东环建[2010]3-0255号〗),钜鼎公司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生产能力的不断进步,老旧设备和设施也逐年更新,现应清洁生产和原地保留的要求,增加了中水回用系统,本次环评以后评价的方式对项目现状情况进行整体评价。 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5.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钜鼎照明有限公司东莞第一分公司 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金朗南路 联系电话:0769-83312318 6.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宁夏智可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769-85905611 电子邮箱:171374025@163.com 地址:东莞市厚街镇厚街大道西8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