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明冠轻质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民主村委会东南面,该公司已于2008年6月24日取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明冠轻质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花环监字[2008]第132号),同意该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为:生产加气混凝土砌块30万m3/年,配备6t/h燃煤锅炉一台。建设单位于2009年1月正式投入生产,并于2009年12月2日取得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文(花环管验字[2009]第124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原有的6t/h燃煤锅炉使用至今,已多次出现故障,需定期检修、保养。为避免锅炉维修时期公司出现停产现象,影响公司的生产进度,亦考虑到今后公司生产的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增设一台10t/h燃生物质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以备6t/h燃煤锅炉检修、保养和维修时使用。本次改扩建项目只增设一台备用锅炉,使用时间为30天/年,每天运行8小时,耗生物质燃料约500t/a,公司生产内容、生产规模、员工人数等不变
根据《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要求,现将本项目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见附件
明冠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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