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 环评信息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农民新居建设项目;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办事处光明村,长春市南部新城开发区,东至乙四路,南至乙三路,西至芳草路,北至四十七路。项目占地面积223400m2。 本项目建筑面积486027.82 m2,其中农民住宅面积247568.94m2,配套公共建筑面积185583.88 m2,地下建筑面积52875 m2。项目建成后,可容纳居住户数2766户,居住人口约8851人。项目总占地223400m2,分为三个地块:住宅地块、商业金融地块、中小学地块。住宅地块布置35东住宅及配套公建,配套公建布置与住宅的裙房。商业金融地块布置5栋建筑,其中培训中心2栋,公寓2栋,剧场1栋。中小学地块布置中小学教学楼1栋及幼儿园1栋。 工程总工期为30个月左右,计划于2012年5约至2014年10月建成。本工程总投资149158.22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主要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工程施工产生的生产废水收集沉淀后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2)施工机械、车辆噪声对施工区附近声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该影响具有临时性和间断性,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消除;(3)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4)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和车辆等产生的废气将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5)工程施工对道路交通、人群健康可能产生暂时性不利影响。 2、运行期: (1)主要影响来自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居民家里厨房油烟,(2)小区内居民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施工期:(1)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南部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2)选择低噪声施工作业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位置,尽量远离居民区;设置隔声屏障,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3)在施工工区周围设立简易隔离围屏,工区内定期撒水、简易覆盖;采用密闭式车辆运输砂土、垃圾。(4)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清运。(5)采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范施工活动等措施,尽量减少对工程区域内环境的影响和干扰,防止对工程范围外环境的人为破坏。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在2012年9月9日至9月19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或发传真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或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有关本项目的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工程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书面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9月10日至9月20日。 (七)联系方式 ①工程建设单位名称: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民委员会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201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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