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由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拟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5824.2m2;规划建设用地62320.0m2,总建筑面积为162545m2。项目规划用地以商业用地和公共绿地为主,主要功能分为沿街商业楼、集中商业楼、商业裙房及办公区塔楼域三个部分组成。设有地下车库,地下建筑面积31554.7m2。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67个,其中地下停车位1038个,地面停车位29个。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整个项目全部建成并运营的时间为2014年12月。项目总投资为14956.8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的3.3%。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水环境现状
由以上分析结果可得出:天马河、新街河及白坭河下游水质监测指标中,溶解氧、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化学需氧量测值不同程度的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其中新街河、白坭河Ⅲ类标准,天马河执行Ⅱ类标准),水质现状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随着近年花都区开展各项环境整治工程,加强了整个区域的污染治理,纳污水体水质正逐步得以改善。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本项目评价区内环境空气污染物SO2、NO2、PM10均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空气二级标准,满足该功能区的区划目标。从整体上来看,评价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较优。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各监测点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根据监测数据,除了项目靠近平步大道一侧夜间噪声值略微超标外,其他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表明该拟建项目区声环境现状一般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从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建设项目用地疏于管理,植被以自然灌草、藤本、茅草为主,无经济林、果树,地表植被的覆盖率一般,植被级别较低,生态功能不明显,生态效益较低,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无明显的生态功能及生态效益。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地表水评价范围 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新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最终排入天马河。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中的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为:天马河新华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500m至下游新街河共约3000m河段。
(2)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根据项目排放污染物的最远影响范围,即以排放源为中心点,以D10%为半径的圆或2×D10%为边长的矩形作为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本项目的环境空气评价范围确定为:以排放源为中心点,直径5km的圆形区域。
(3)声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项目用地边界外200m包络线以内的区域。
(4)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要求,结合工程特点、所在区域环境状况以、评价等级及生态环境整体性分析,生态评价主要评价因子为植被破坏,拟建项目红线内占地范围为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1)水污染源分析
项目在运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写字楼及商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餐厅厨房含油废水、地下车库和垃圾收集点地面冲洗水及其他商业污水等。项目排放的污水属于生活污水性质,其成分以有机污染物为主,污染指标有:CODcr、BOD5、SS 和NH3-N等。污水排放量为797.1m3/d(27.34万m3/a)。
项目生活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商业餐饮废水、车库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房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隔渣池沉淀处理;外排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源分析
废气污染源有:项目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燃管道天然气燃烧废气、餐饮厨房油烟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停车场的机动车废气、垃圾收集房臭气等。
①厨房燃料燃烧烟气
本项目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燃烧完全,因此可以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②餐饮油烟
项目餐饮油烟排放量为0.072t/a,餐饮业油烟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级标准后,由风机引至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于所在楼楼顶天面高空排放,高出周围10m内最高建筑物1.5m以上,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③汽车尾气
地下停车场废气成分主要是NOx、CO和HC。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地下设施通风井的进风口和排风口宜分开建设;收集的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引风机抽至地面排放;地面停车场及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离带。
④垃圾站恶臭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在3#集中商业楼东侧设置1处垃圾收集点。
本项目设有1处垃圾收集点,各建筑单元的垃圾由袋装定时收集运至垃圾站临时停放,每天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内垃圾站要密闭设置,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确保恶臭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由于垃圾站收集的是袋装垃圾,产生恶臭较少,且其位置远离住宅和商业,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⑤备用发电机尾气
拟建项目共设置3台备用发电机,其中在2#沿街商业楼2d楼地下室设1台4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在3#集中商业楼3a楼地下室设置2台6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由内置烟道引至顶楼楼顶排放,尾气排放口分别位于2#沿街商业楼2d和3#集中商业楼3a楼顶天面,排放高度分别为15m、30m,不能满足高出周围的200m半径范围的最高建筑5m以上要求,因此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
执行。废气排放烟色应小于格林曼黑度一级,以利于尾气污染物扩散。
(3)噪声污染源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运行噪声、商铺营业噪声、进出车辆交通噪声、商业娱乐噪声等四个方面。
备用柴油发电机进行隔声、减振、消声、吸声综合处理;水泵、变压器设置在密闭的设备房内并进行基础减振处理;风机经过隔声、减振处理,排风系统进行适当消声处理;商业娱乐KTV等这类房间应设计消声、吸声、隔声等综合降噪设施;应加强对进出小区车辆以及地下车库的管理。通过上述处理,使用设备噪声在项目各边界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商铺营业及办公生活垃圾、餐饮业厨余垃圾,备用发电机维修废机油、餐饮及隔油池产生的废油脂等。
①一般固废
商业办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一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垃圾收集点,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厨余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按照《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广州市餐厨垃圾管理试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垃圾堆放点应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②废油脂
食堂隔油隔渣池清出的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固废名录》HY05类严控固废,收集后应用塑料桶密封存储,设置临时存储场所,严防泄漏,并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③危险固废
本项目备用发电机维护等产生少量废机油、废旧零部件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W08废矿物油,建设单位经集中收集后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5)生态影响及水土流失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建设期间采取生物及工程相结合的措施,尽最大可能控制水土流失,并且在项目建成后采取多种恢复措施,积极引种乡土植物,因地制宜,使项目的生态环境得以有效补偿和恢复。
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保护目标
①保护天马河的水环境质量,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类标准。
②保护评价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使其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③保护拟建项目及其周围地区的声环境质量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④保护拟建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使其保持现状所属的环境质量级别。
3.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间将产生施工机械设备的噪声、余泥渣土、粉尘扬尘、地基施工时的抽排积水等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必须引起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按本报告中提出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保证在施工期间,拟建项目附近敏感点、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受施工噪声的干扰和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废气、粉尘的影响;附近道路不受余泥运输过程中的撒漏的污染;河流的水质不受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的污染。则可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低至最低程度。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在地在新华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内,项目外接污水管网条件由政府市政工程完善。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有商业办公生活污水、商业餐饮含油污水、垃圾收集点冲废水以及汽车车库冲洗废水等。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797.1m3/d,生活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商业餐饮含油污水、车库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收集点地面冲洗水经隔油隔渣池沉淀处理;外排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新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19.9万m3/d,项目日污水量为797.1m3/d(日最大废水量),仅占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量0.40%。项目水质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粪大肠菌群等,经预处理后外排污水水质能够符合新华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要求。经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水质能够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不会降低天马河水质功能。
(2)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餐饮厨房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垃圾站恶臭、备用发电机燃烧尾气。
项目各餐厅配套厨房采用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系统,经过处理后,餐厅厨房油烟排能达到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油烟浓度小于2.0mg/m3的要求后,由风机引至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于所在楼楼顶天面高空排放,高出周围10m内最高建筑物1.5m以上,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地下停车库排风口所抽出的其车尾气经设置于楼内的内置烟道,因此不会对附近环境空气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的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独立的备用发电机房内,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由内置烟道引至顶楼楼顶排放。项目的生活垃圾通过统一收集后到垃圾站暂存,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统一处理,保证垃圾不过夜,不使恶臭积累;同时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喷洒除臭剂保持场内卫生。由于本垃圾站贮存的规模较小,只要及时清运,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综上所述,该建设项目的废气污染物经过有效治理,亦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选址也较合理。
(3)声环境影响评价
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传播到项目四周边界处,与背景值叠加后,除了项目靠近平步大道一侧夜间叠加预测值略微超标外,其他各预测点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北侧夜间超标是由于现状受平步快速路影响较大。
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可知,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以商业金融为主要功能,同时配设商业公建配套,其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以及商业活动噪声。建设单位通过对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处理,对机动车噪声采取设置限速、禁鸣及道路设计上的人车分流等措施后,可使其各类噪声传至项目各边界的声级贡献值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2、4类标准(东边界朝广清高速一侧和北边界朝平步快速路一侧执行4类),能确保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影响分析表明,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办公写字楼、商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饮业运营过程中会产生餐厨垃圾、废油脂、油渣、烟道废油等,备用发电机维修环节等产生的废机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运走;餐饮业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油脂、油渣、烟道废油;备用发电机维修等环节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固废,均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5)生态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建设将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但该影响较小,项目建成后可通过绿化措施得以补偿和恢复,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自然植被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
4.按不同环境要素介绍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标准、达标情况及效果,生态保护措施及效果;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该建设项目建设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项目建设期间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建设单位应该尽可能通过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的手段来减少建设期间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所在地属新华污水处理厂的集污范围,且已有可用的市政污水管网铺设。拟建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包括有商业办公生活污水、商业餐饮含油污水、垃圾收集点冲废水以及汽车车库冲洗废水等。日最大废水排放量为797.1m3/d,生活废水经过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商业餐饮含油污水、车库地面冲洗水和垃圾收集点地面冲洗水经隔油隔渣池沉淀处理;外排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新华污水处理厂处理。
(3)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停车库排风口所抽出的其车尾气经设置于楼内的内置烟道。餐营业油烟经烟罩收集,通过静电油烟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级标准后,由风机引至专用烟道(须进行隔热处理),于所在楼楼顶天面排放。项目的生活垃圾通过统一收集后到垃圾站暂存,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统一处理,保证垃圾不过夜,不使恶臭积累;同时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喷洒除臭剂保持场内卫生。本项目的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地下室独立的备用发电机房内,燃烧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再由内置烟道引至顶楼楼顶排放。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噪声污染主要来自于备用发电机、水泵、风机机械噪声以及变压器的低频噪声。各类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风机排放口安装消声百叶等。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等一般固废交环卫部门运走;餐饮业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油脂、油渣、烟道废油;备用发电机维修等环节产生的废机油危险固废,均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6)生态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应化应注重美化和其它功能相结合,加强绿化。
(四)公众参与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次数、形式等;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在项目周边进行,调查对象为在本项目周边居民及在附近工作的人员,主要集中在雅宝新城、乐同村、古塘新村以及雅居乐一带。
根据本项目建设的建设特点,项目调查采取在项目四周派发“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公众调查表”的方式,广泛听取被调查者的意见,最后经整理统计,进行归纳分析。
2.公众参与的组织形式;
根据本项目建设的建设特点,项目调查采取在项目四周派发“广州市花都区107国道以西商业B地块建设项目公众调查表”,广泛听取被调查者的意见,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现场和网上信息公示、现场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本次评价在现场派发80份调查表,回收80份,回收率100%。
3.公众意见归纳分析,对公众意见尤其是反对意见处理情况的说明;
在调查期间,公众还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如下:
①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乐同村委会: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努力做好排水及排污的连接,避免乐同村洪涝灾害的发生。
②其他个人意见:在个人公众调查过程中,其中有人持“不支持”态度,经现场沟通和电话回访,其反馈意见为:建议建设单位在施工建设过程中,要关注粉尘污染以及对附近居民的噪声影响,应使得对周围环境的危害减少到最低;不得随意开挖道路,围闭道路,尽量保持交通的畅通无阻。
随着各类环境问题不断在媒体上公布,越来越多的公众已经对自身生活环境更为关心和重视起来,本调查中公众提出较多的环境问题及解决建议,可供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和运营管理期间充分考虑,尽可能减少双方的矛盾。
4.从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真实性等方面对公众参与进行总结。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现场和网上信息公示、现场调查方式进行调查。本次评价在现场派发80份调查表,回收80份,回收率100%。根据对调查表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调查范围内受访公众对本项目的关注程度较高,对项目建设有所了解的公众比例达到91.2%;受访公众中对本项目建设表示支持的有90.0%,无所谓态度的占6.2%;共发放2份团体调查表,受访单位中对本项目建设表示支持的有100%。由此分析看来,项目调查范围内受访公众对本项目还是比较关注的,而且也是积极支持的,大部分受访公众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当地居民的居住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环境并不产生的过大的影响。
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的同时,公众希望建设单位能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环保工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严格执法监督,在取得经济效益时注意环境的保护。另外,建设单位在商业设施预售时应向公众公示(告)该项目相关环保信息内容。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本项目在运行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针对拟项建项目的污染源特征,建设单位拟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污染控制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各污染源可以实现达标排放。经分析、预测,拟建项目污染源对项目周围环境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综上所述,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州花都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32号
联系人:向工 电话:020- 36990669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808号
联系人:劳工 电话:020-87047513 传真:020-37211741
邮箱:6232660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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