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盈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拟建于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月环工业园A1幢,总投资为50万元人民币,项目占地面积为3500m2,总建筑面积3500m2。劳动定员25人,采用单班制。项目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制品、海绵。年产海绵16000m3。项目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包括废水(生活污水)、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二异氰酸酯、二氯甲烷、粉尘)、噪声及固体废物(边角料、原料桶及生活垃圾)。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山市盈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项目位置: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月环工业园A1幢
建设规模:项目以聚合物多元醇等为原料,建设海绵生产线,购置发泡流水线、切割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建设厂房3500m2,年产16000m3t海绵的生产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 、本项目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2 、对项目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和污染物排放状况分析,确定项目现有污染源和建成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量;
3、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的大气、水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4、针对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管理计划;
5、对项目污染治理方案及采用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
6、对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清洁生产水平进行详细分析;
7、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将周边公众的意见落实到项目的污染防护措施中。
三、公众参与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2012年9月10日~2012年9月21致电、致函、致邮至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坦洲镇居民、项目内及周边村民及与本工程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五、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走访、发答卷等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2012年9月21前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盈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新前进村月环工业园A1幢
联 系 人:袁宏佳
电 话:0760-87132927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60-88836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