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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新大气导则》实际运用过程中常见问题交流(09063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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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5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大气导则实际运用过程中常见问题交流



注明:本贴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自环评爱好者论坛。

根据环评爱好者论坛上提出的新大气导则实际运用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方便大家集中交流。

同时欢迎跟贴留下你所关心的大气导则的实际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一同讨论。


1、大气评价等级估算前要确定几个主要污染物,主要污染物是考虑排放量还是有其他的方法啊,还有无组织排放的要不要考虑?一个污染物有组织的,也有无组织排放的话,两个都要计算还是只要计算无组织的呢?
A:一般来讲,项目排放的所有常规污染因子和特征污染物都要作为主要评价因子,计算其排放量(包括有组织和无组织),并核实相关排放参数。然后,根据导则方法确定等级。有组织和无组织都应计算。
http://www.eiafans.com/viewthread.php?tid=38834&page=1&fromuid=7#pid368580

2、用估算模式算一个规模很小的村镇污水处理厂(面源污染)的评价等级竟是二级!我想问这个正常吗?
A:面源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好多污染因子的标准都是参照工业企业卫生或者国外标准值,标准值本身值就很严格,算出来基本上都不会小于二级。新导则中有这个问题补充说明。5.3.2.3.7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大气污染程度,对 评价工作等级做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上下不应超过一级。调整结果应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这是个比较折中的办法,但是当地环保部门是否同意是个问题。

3、大气导则估算模式是不是不需要输入气象条件?后面要求的数据里面有个风速计的高度,请问这个风速计的高度指那个地方的?
A:估算模式不需要输入气象数据,因为估算模式中嵌入了多种预设的气象组合条件,包括不利的气象条件。速计的高度就是风速测定仪的高度,我们国家一般是10米。
http://www.eiafans.com/viewthread.php?tid=33054&page=2&fromuid=7#pid351355

4、在估算模式中,采用不同的排气筒,其排气筒内径不一样,需要等效吗?无组织排放如果按面源计算,其排放速率怎么计算,面积怎么定?
A:本身对于估算模式,计算评价等级的时候是不需要对排气筒等效后进行计算的。按单个排气筒分别计算取大者作为确定评价等级的依据。无组织排放是否应该按照面源计算,还要看是否具备面源的判定条件,比如,单个排气筒高度很低的无组织,排放速率可以按照无组织排放时间去计算。面源面积就是无组织排放的面积。
http://www.eiafans.com/viewthread.php?tid=40694&page=1&fromuid=7#pid386948

5、根据估算模式的数据,浓度的变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个10%浓度,请问:D10%该如何确定,取值怎么取?
A:由于烟囱有一定的高度以及烟囱出口污染物的热力抬升作用,往往在近污染源的地面,落地浓度值尚未达到最大值,在离污染源下风向上落地浓度一般是由小变大直到出现最大落地浓度值然后随距离增加再变小的过程,呈现正态分布,因此有可能出现两个D10%(也可能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导则要求采用的是最远距离的那个D10%进行判断,而不是“小于污染源距离厂界最近就是舍弃值,否则的话就取距离较小的一个”,是否落在厂界内只是判别是否三级的一个依据。
http://www.eiafans.com/viewthread.php?tid=35726&page=1&fromuid=7#pid334764

6、对于非连续排放的点源,间断排放的污染源是否也要计算评价等级?
A:间断排放的污染源也要计算,因为估算模式尺度就是短期最大浓度。对于非连续排放的点源,如果是长期存在的正常排放源,也应作为判定评价等级的依据。模拟计算时,污染源强需给出周期性排放系数。
http://www.eiafans.com/viewthread.php?tid=33370&page=1&fromuid=7#pid300126

7、有个疑问,以前道路的大气影响预测都一般采用交通部公路建设项目环评规范里的内容,现在新的导则出来后,是不是那个就没用了,一定要采用新导则预测?
A:按新导则来,模式应该说首选ADMS,虽然这个模式相对其他两个比较落后,但做线源环评足够了。AERMOD里面对线源的模拟是假设成体源来算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不是很专业。
http://www.eiafans.com/thread-38374-1-1.html

8、什么样的项目为火炬源?项目有1燃煤蒸汽锅炉和1燃煤导热油锅炉,分别麻石除尘后于同一35米烟囱排放,请问这个预测时是用火炬源吗?火炬源预测提到一个参数叫总的热释放率,请问总的热释放率是怎么计算?
A:火炬源一般指油田、焦化厂之类的放空火炬之类的源,多见于化工项目。烟囱排放是点源,不是火炬源。另外如果是火炬源,烟气热释放率用Qh=0.35paQv(TS-Ta)/Ts计算。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1754-1-1.html

9、新的大气导则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取代了以前的卫生防护距离,是不是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就不再用了?在大气专项里面写的废气无组织排放是按卫生防护距离算,还是按现在新出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算呢?如果有行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是不是还是执行行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的标准呢?
A:很多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都是国标,比如GB 8195-87《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有的是行业标准,比如SH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新的大气导则只是一个环境保护的行业标准,不可能去替代国标和其它的行业标准,所以导则中也没有提替代的说法。所以环评中应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并在此基础上计算一下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为参考。
卫生防护距离的计算是按照GB/T 3840-91中的公式计算得;大气环境经防护距离是用估算模式计算的,与卫生防护距离不同,大气环境经防护距离的计算不需要输入近5年平均风速,考虑所有气象组合。卫生防护距离是指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车间或工段)的边界至居住区边界的最小距离;而环境防护距离取值方法为:无组织排放面源中心达到环境质量标准的最小距离,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为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http://www.eiafans.com/thread-30650-1-2.html

10、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距离,结果显示: 无超标点。这是怎么回事呢?
A:大气防护距离设置是因为无组织排放厂界能够达标的情况,有可能存在超过质量标准的区域,在这些区域内需设置防护距离,如果没有超标点,就是说明全部可以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因此不需要设置防护距离。
可以这样说明: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的计算,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无超标点,即本项目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浓度及附近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评价标准,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0752-1-3.html


11、关于矿山采矿(或采石场)的环评,估算等级的时候一般用哪些污染源?用采矿工业场地废石堆场的无组织排放扬尘和风井污风排放的扬尘作为污染源,但算出来的占标率大于10%,建议二级,难道一个简单的矿山就要二级评价?矿山的厂界如何定义,是指实际场地占地范围边界,还是矿区范围边界?
A:根据导则规定“5.3.2.1 根据项目的初步工程分析结果,选择 1~3 种主要污染物,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5.3.2.3.1 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所以,包括钻孔、爆破、装卸和堆场等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等都应作为估算等级的污染源;
钻孔、爆破等面源范围以矿山的拐点坐标范围为依据,堆场粉尘面源以堆场面积为依据。矿山的厂界定义实际场地占地范围,包括矿区范围和实际作业场地;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面源大多会达到二级。一般通过面源排放高度和范围来调整。
对于一个简单的矿山采矿(或采石场)项目,可以按导则相关条目要求申请降级,导则规定:“5.3.2.3.7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大气污染程度,对 评价工作等级做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上下不应超过一级。调整结果应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0840-1-1.html

12、新导则 D10% 对于面源污染源怎么来定的?D10%是从面源边界开始计算呢?还是从面源中心开始计算呢?
A:估算模式screen3是一种单源预测高斯模式,计算结果的距离是指接受点至面源中心点的距离;
screen3模式关于Area Source 的说明里有注明:
“Distances are measured from the center of the rectangular area.”
距离是指由距矩形区域的中心开始测量。
“Since the numerical integration algorithm can estimate concentrations within the area source, the user can enter any value for the minimum distance. ”
对于面源范围内部的浓度,模式可以通过数值积分算法进行估算,所以用户可以输入任意小的距离。
http://www.eiafans.com/thread-38482-1-1.html

14、新导则说通过估算模式来确定评价等级,道路是线源,估算模式中没有线源模式,那请问怎样确定道路的大气评价等级呢?如果是城市次干道的话应该怎么定级?
A:导则规定:“5.3.2.3.5        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5.3.2.3.6        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 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所以,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以及其他等级的城市道路,按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核算等级。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不低于二级项目按线源模式(需要ADMS模式)进行预测;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0598-1-1.html


15、实际中有这样的情况:有多个高度在15m以下的排气筒的评价项目,比如一般集中在20平米的范围内很多密密麻麻的小炉子和各种窑,15米高的排气烟囱有时候达到10根以上,如果以每个排气筒核算的话,等级一般比较低,但实际上污染可能比较严重。请问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需不需要将排气筒等效?
A:导则规定“5.3.2.3.1,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所以,在确定评价等级时,应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并取等级最高者,不需要进行排气筒的等效。


导则另有规定,“5.3.2.3.2烦对于高耗能行业的多源(两个以上,含两个)项目,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5.3.2.3.7  可以根据项目的性质,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敏感区的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大气污染程度,对 评价工作等级做适当调整,但调整幅度上下不应超过一级。调整结果应征得环保主管部门同意。”
所以,对于多源污染可能较严重的实际情况时,首先应判断是否高耗能行业,若是高能耗行业(电解铝、水泥、铁合金、烧碱、钢铁等),则评价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另外,对于以低矮密集的方式自地面或近地面的高度排放污染物的源(高度均小于15m),可考虑等效成一个面源计算。
还可按项目污染程度(如每个污染源估算结果均接近10%、多个低矮源集中成片排放和环境空气敏感区的敏感程度等),以导则5.3.2.3.7 为依据,适当考虑将评价等级的提为二级,进一步预测其影响。
http://www.eiafans.com/thread-37744-1-1.html

16、关于环境质量浓度标准的选取问题,除了《大气环境质量标准》、TJ39中的居住区标准和地方标准外就是国际标准了。然而,国内仍然有一些居住区大气质量标准,比如卫生部的标准。如果没有环境质量标准,没有地方标准,tj36中居住区标准中也没有,但有卫生部的标准,这时候应该选哪一个?对于新发布的GBZ1-2002和GB Z2-2002,按新法大于旧法,TJ36-79是否还应该执行?
A:导则规定:“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GB 3095)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 36—79 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所以,当国内没有环境标准时,可参照国外环境标准,如前苏联,以色列等,但需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对于国内卫生部的标准的选取问题,应按照“环境标准先于卫生标准,严格标准大于宽松标准”选取。
对于《TJ36-79工业企业卫生标准》,新发布的GBZ1-2002和GB Z2-2002并未明文废止和取代TJ36-79,故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仍然有效。且GB Z2-2002中规定的是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侧重于企业、工业安全保护方面的。而对于其他居住区浓度标准,如按发标准中有,则按新发布的标准执行。
http://www.eiafans.com/viewthread.php?tid=37744


17、如果是级公路项目,又没有服务区等集中排放污染源,是不是汽车尾气就都不要预测了,大气等级怎么定?
A:导则规定:“5.3.2.3.6  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
所以,公路项目应按沿线主要集中排放源核算等级,如果没有集中排放源,可直接按三级评价,并对尾气等环境影响作简要分析。


18、按SCREEN3模型计算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主要污染源为一个矿石堆场(面源),面源有效高度取值不同时,计算的结果相差很大,请问面源有效高度是什么意思,具体项目中该如何取值?
A:SCREEN3模式的面源输入数据需:面源排放速率,排放高度,长度,宽度。计算软件中的“面源
有效高度”是指面源的释放高度,相对于地面上的接收点而言的。具体项目中,面源有效高度可按平均释放高度、初始排放高度、排放部分的平均高度或面源顶部高度(相对于地面预测点高度)确定。
http://www.eiafans.com/thread-35528-1-1.html

19、导则中关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取值梯度好像没有明确规定,比如说原来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是100m范围内是50,100-1000m范围内梯度是100,新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中有没有相应的规定?
A:导则10.1.1规定:“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排放源的大气环境防
护距离。计算出的 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需要控制的范围。对于超出厂 界以外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所以,按导则要求,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由模式直接计算得到,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不需提级;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扣除厂界以内的范围,确定厂界外区域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另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的计算说明的中提到:“(4)计算点  为离源中心10m到5000m,在100m内间隔采用10m,100m以上采用50m。计算点相对源基底高均为0。”
所以也可以这么理解,由模式计算出的距离,100m以内梯度是10m,100m梯度是50m。
http://www.eiafans.com/thread-33163-1-1.html


声明:以上有关大气导则实际运用常见问题的问答,作为网友个人观点和意见,仅供参考,不代表标准编制单位及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官方意见。

同时欢迎在此留下你出现所关心的大气导则的实际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一同讨论。

本汇总贴将不断更新。

注明:本贴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自环评爱好者论坛。全文地址:http://www.eiafans.com/thread-41837-1-1.html



相关链接:
授权转载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条款说明与实施问答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6600-1-1.html
大气三级评价应该写些什么内容?
http://www.eiafans.com/thread-54109-1-1.html
一二级评价项目大气评价分析部分应包括内容与格式
http://www.eiafans.com/thread-54110-1-1.html
大气导则条款解释新增内容:三级评价叠加背景说明
http://www.eiafans.com/thread-51048-1-1.html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条款说明与实施问答
http://www.eiafans.com/thread-46600-1-1.html
关于对《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的认识思考》的讨论
http://www.eiafans.com/thread-9250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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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6-2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很好,谢谢管理员,辛苦了!
发表于 2009-6-26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谢谢楼主!受益匪浅
发表于 2009-6-26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总是很经典啊
发表于 2009-6-26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
发表于 2009-6-2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想问个问题,如果是三级公路,比如省道,又没有服务区等集中排放污染源,是不是汽车尾气就都不要预测了,大气等级怎么定啊?
发表于 2009-6-26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子,收藏了。
发表于 2009-6-26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的很好,顶一个
发表于 2009-6-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新大气导则的确还有许多问题搞不太明白,只有在实际运用中才能够越来越熟练,欢迎使用过或正在使用的同行们一块切磋、一同揣摩、一起交流~
发表于 2009-6-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学习了,精辟,谢谢
发表于 2009-6-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得很好,辛苦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6-26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7# cym438855

导则规定:“5.3.2.3.6  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 ”
所以,公路项目应按沿线主要集中排放源核算等级,如果没有集中排放源,个人认为不用进行估算模式计算,直接按三级评价作简单分析。
发表于 2009-6-2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受益匪浅啊真是,好帖子,总结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09-6-2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管理员的总结,不过 现在觉得用的最多的就是防护距离那个其他的限制还少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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