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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宁县木格镇坪田大火烧矿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矿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东省广宁县木格镇坪田大火烧矿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向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使位于本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宁县木格镇坪田大火烧矿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矿项目; 建设单位: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 建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丰田村委坪田大火烧矿区 建设总投资及性质:总投资520.11万元,新建;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矿区范围由7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约0.45km2,主要建筑物包括3个采矿区,辅助建筑有办公用房、宿舍区和变压器房等;主要产品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设计年开采陶瓷用细粒花岗岩15万t。 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源为:1、凿岩、爆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扬尘,挖掘机(装载机)铲装矿石、汽车运输等产生的二次扬尘;挖掘机(装载机)、钻机、移动式空压机以及汽车运输等设备工作时排放的尾气。2、生活污水和地表径流水。3、凿岩、压气、采掘和运输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爆破时产生的瞬时噪声。4、矿山采剥过程产生的废石和弃土;生活垃圾;废机油等危险废物;5、矿山开采可能会对地形地貌、土壤侵蚀、野生动植物、植被、土地利用结构和景观格局产生一定影响。 三、主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为:1、扬尘、废气:①运输车辆用帆布覆盖,对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并对路面进行洒水,保持路面湿润以减少运输扬尘;②对采场采取湿式凿岩、工作面洒水措施;③加强对载重汽车、挖掘机的维修保养,提高设备完好率,以减少作业时排出废气。2、废水:由于降水形成的地表径流水应修筑排水沟,并设置沉淀池,经沉降后排入矿区车坪溪;在车坪溪矿区下游设置拦砂坝,防治矿区砂土流入下游河流。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矿区、道路降尘及附近林木浇灌。3、噪声:①对采场爆破噪声,应建立定时爆破制度。②对地面运输噪声,特别是通过生活住宅区附近部分,在人们休息时应予禁止载重车辆通行。4、固体废弃物:矿山采剥过程产生的废石和弃土全部回填矿体采空区,用于复垦治理,矿山不设排土场;生活垃圾设置专门垃圾堆场,定期送往垃圾场;废机油等危险固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5、生态防护和恢复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采掘,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设计对矿区周边和空地、道路两侧等处种植乔木、灌木多层植被进行保护,加大绿化面积,补偿项目占地造成的植被破坏及生态影响。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对水土流失的影响进行预测并提出完善的水保防治措施。 四、评价结论 在认真落实环评要求并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存在重大的环境制约因素。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广东省广宁县木格镇坪田大火烧矿区陶瓷用细粒花岗岩矿项目在拟选址区域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无、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如需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在网站下载或向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随后将对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开展随机问卷调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地址:成都市芳邻路8号 邮编:610072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8-87057760 ; 传真:028-87057760 电子信箱:627942158@qq.com 建设单位: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 地址:肇庆市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矿区 邮编:526300 联系人:王平 电话:15218429567 电子信箱:ing7382@163.com 广宁县木格镇坪田村大火烧瓷土场 2012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