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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ifibaba 于 2009-7-1 16:36 编辑
最新更新到2009年1月8日的版本请参见:http://www.brici.ac.cn/icsc/;一次性收费500元不限时、次。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s)是由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劳工组织(IL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三个组织的合作机构国际化学品安全规划署(IPCS)和欧洲联盟委员会(CEU)合作编辑的一套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片。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s) 共设有化学品标识、危害/接触类型、急性危害/症状、预防、急救/消防、溢漏处置、包装与标志、应急响应、储存、重要数据、物理性质、环境数据、注解和附加资料14个项目。
化学品的标识数据提供了一种化学物质的UN编号、CAS登记号、化学物质毒性作用登记号(RTECS)、欧盟编号(EC)和中英文化学品名称,卡片数据库(中文版)还提供了中国危险货物编号等信息,供使用者检索查询ICSC数据;
危害类型指发生火灾、爆炸时,可能造成的危险;
急性危害/症状介绍了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和经吸入、经皮肤、眼睛和摄食四种途径可能造成的急性危害和症状;
预防概述了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的措施以及预防化学品接触危害的措施;
急救/消防 急救指对化学物质中毒人员的急救处理办法;消防指发生化学物质火灾和爆炸时,应使用的灭火剂和灭火办法;
溢漏处置:介绍了处理中、小规模的溢漏的方法及须穿戴的个人防护用品;
包装与标志列出了联合国危险性类别、联合国次要风险等级和联合国包装级别;欧盟危险性符号、风险术语(R术语)、安全术语(S术语)以及运输要求。中文数据库光盘版还补充了中国危险性类别和中国危险货物标志信息;
应急响应介绍了欧洲化学工业理事会(CEFIC)出版的该物质的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卡的编号以及美国防火协会法规中对该危险化学品规定的编码;
储存部分介绍了储存的通则和方法;
重要数据中列出了化学品的物理状态外观、物理危险性、化学危险性、职业接触限值、接触途径、吸入风险、短期接触作用以及长期或反复接触对人体健康危害作用;
物理性质列出了沸点、熔点、相对密度、水中溶解度、蒸气压、蒸气相对密度、蒸气/空气混合物的相对密度、闪点 、自燃温度、爆炸极限和辛醇/水分配系数等重要参数;
环境数据说明了化学物质的生态毒性、生物蓄积性及应注意的保护对象;
注解部分是对有关数据的补充说明;
附加资料列出了与本卡片化学品有关的补充参考文献;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具有以下特点:
(1)涵盖的化学品代表性强,具有优先控制的必要性。列入卡片名单的化学品大多是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高毒性或潜在危害的常用化学品,包括了目前国际上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害化学品和农药。
(2)卡片清晰地概述了基本的健康与安全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卡片中信息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工作场所化学品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及其建议书(第174号)规定的要求。并且卡片中信息尽可能使用简明、易懂易记的标准化术语表达。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不仅为在化工企业车间环境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提供了他们使用的化学品的安全与控制信息,而且可供从事职业安全与卫生、事故预防与反应以及环境保护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使用。
英文版的国际化学品安全卡目前已经被翻译成阿拉伯文、中文、印尼文、日文、马来西亚文、朝鲜文、丹麦文、荷兰文、芬兰文、法文、德文、希腊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西班牙文、波兰文和俄文等国文字。
根据IPCS的授权,在国家经贸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支持下,北京化工研究院环保所1994年以来一直在国内从事国际化学品安全卡(中文版)翻译和散发工作,并已委托化学工业出版社先后出版了《国际化学品安全卡手册》(第1~3卷),收录了截止1998年底IPCS已完成同业审查的全部国际化学品安全卡。
【检索途径】
浏览和查询建议
使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按中文化学品名称
按英文化学品名称
按ICSC编号
按CAS登记号
按RTECS号
按UN编号
按EC编号
按中国危险货物编号
【备注】
国际化学品安全卡ICSC (International Chemical Safety Cards)的全部数据都是由联合国指定的10个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荷兰及日本等的16个著名权威机构的专家提出的。参与卡片编写的机构有:
(1)加拿大蒙特利尔劳动安全与健康委员会;
(2)英国工业生物研究协会;
(3)法国原子能公署;
(4)加拿大艾伯塔职业卫生与安全研究所;
(5)加拿大卫生与福利部;
(6)芬兰职业卫生研究所;
(7)荷兰作业环境研究所;
(8)比利时卫生与流行病研究所;
(9)美国环境保护局;
(10)德国医药学和毒理学研究所;
(11)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研究所;
(12)德国联邦卫生局;
(13)日本国立卫生科学研究所;
(14)法国巴黎南方大学毒理学研究实验室;
(15)西班牙国立劳动安全与卫生研究所;
(16)德国卫生与微生物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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