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企山石场年开采12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企山石场是一家专业从事石材开采、加工的企业,2008年,企山石场拟在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西坑投资1400万元,建设年开采12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石场项目。开采标高为+325m~+260m,矿区天采面积0.0528km2,服务年限7.5年。。开采标高为+205~+350m,面积为0.2323km2。
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将对环境产生以下影响:(1)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环境。(2)建设过程中对交通阻塞、水土流失、生态植被影响。(3)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拟通过采取一系列环保治理措施,降低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在采取相关措施后,施工期及营运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一、建设项目名称
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企山石场年开采12万m3建筑用花岗岩石料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企山石场
联系人:黎先生
电话:0757-28389668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代先生
电话:020-8255240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及投入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1)建设过程中,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影响等。
(2)建设过程中,对交通阻塞、生态环境、水土流失影响等。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可能会对环境及人群健康的影响。
(4)生态环境与水土流失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云浮市云城区所辖行政范围内,重点范围为建设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庄。对象有当地工人、农民、教师、学生、公务员和区企业人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见附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将您的意见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和面访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