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锐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扩建项目第一次公示 南京锐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委托江苏久力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南京锐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异地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南京锐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六合区马集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苏化治办(2007)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南京锐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年拟将吲哚衍生物项目搬迁至南京红山精细化工园。搬迁后主要产品方案如下表: 在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工程分析,识别该项目污染因子和环境影响因素,确定“三废”排放量,预测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论证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并对该项目选址及总体布局的合理性、环保措施的可行性作出评价,提出减轻和防治污染的具体对策及建议,为该项目的工程设计、环保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本项目投产后共计排放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全部经厂区的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项目建成后排放工艺废气采用冷凝器冷凝回流的防治措施,各类工艺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对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工业设备、水泵、空压机、冷却塔等噪声设备,该公司主要采取以下隔声降噪措施:源头控制;合理布局;针对不同的高噪声设备,分别采取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加强绿化;对运输车辆进行控制;将鼓风机、引风机等,在各自构筑物内合理布置。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表明,厂界噪声可达标。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固废均委托给有资质的固废单位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由城镇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卫生填埋处置,固废能够实现零排放,对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经初步环境影响分析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鼓励类”发展的项目;与红山精细化工园的总体产业规划相符,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项目使用的原料和生产的产品对环境毒害性较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量少,生产工艺先进、自控水平高,清洁生产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各类工艺废气、工艺废水、工业固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噪声等均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能够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废水总量指标在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指标内平衡、废气指标在园区的总量指标内平衡,所采取的总量平衡途径可行;根据预测,项目建成后不使当地环境质量下降,项目所在地区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质量仍可保持原有的功能类别;本项目发生的风险事故概率较小,风险后果是可接受的。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具体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环境的哪些方面(地表水、空气、声、土壤、地下水等),可能会造成污染危害/影响及程度; (3)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4)您对环保主管部门审批该项目时有何具体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支持或反对),并简要说明原因。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南京锐马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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