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hangpengfei 于 2012-9-21 10:28 编辑
1.1 项目概况 百德·汇峰广场建设项目位于石狮市石狮服装城,由石狮市百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拟建成办公及商业为一体的项目,办公楼的设计成为了进场服装企业和采购商的办公地点和客户的洽谈接待中心,石狮服装城坚持“设施完善、配套齐全、完全使用、适度超前”的原则,建成以贸易、会展物流、综合服务等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商业社区。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040.0m2,总建筑面积107848.52m2,项目为现代化商业、办公综合体,以广场形式呈现,建设内容为2栋独立商业综合体、2栋双塔办公楼、2栋商业裙楼)等其他配套设施。 本次评价现场调查时本工程已开始土方开挖和桩基施工,并存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扬尘产生较大等问题,建设单位在下一步工作中需按本报告要求进行改进。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运营期所产生的水、气、声和固废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问题以及场地开挖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 1.2 工程环境影响评估 1.2.1 水环境影响评估 1.2.1.1 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临时尾水排放水体塘头沟的监测结果表明,塘头沟水质现状较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劣V类水体,主要受上游农业废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入及污水厂尾水排放导致。 1.2.1.2 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最大排放量为24m3/d,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可达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此外,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清洗水等工地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抑尘用水。 ⑵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产生量为270m3/d,主要为办公人员及商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在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之内,污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水力负荷构成冲击,水质符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污水纳入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可行。 1.2.1.3 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施工期 ①加强施工管理,实施工地节约用水,减少项目施工污水的排放量。 ②依据JGJ146-200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做好施工生活污水的处置工作。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加石灰消毒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 ③施工工地污水隔油、沉淀处理后清水回用,部分作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冲洗用水,部分作为场地抑尘、降尘喷洒用水,不得直接排放。 ④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应在专业厂家进行。 ⑵运营期 建设单位采取室外雨污分流、室内污废分流,生活污水经地块内设置的2个地埋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1.2.2 环境空气影响评估 1.2.2.1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石狮服装城服务大楼、石狮服装城、万佳国际房地产、鼎盛房地产、新墩村等。 1.2.2.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1.2.2.3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土建施工、粉质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存及拌合等作业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通过类比调查,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在工地围墙外150m以内,200m以外影响甚微。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期防尘力度,做好洒水抑尘工作,施工料场尽量远离邻近敏感点布置,并在工地边界设置围挡或屏障,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影响。 主要的敏感目标为石狮服装城服务大楼、石狮服装城、万佳国际房地产、鼎盛房地产等在项目施工扬尘影响范围之内,通过加强施工期间管理,做好抑尘工作后,控制项目施工扬尘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⑵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地下车库和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和化粪池可能产生的恶臭。 商业综合体及商业裙楼内的饮食业店面以清洁燃气为燃料,正常燃气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基本无影响。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排风竖井从车库上方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烟管直通屋顶排放,进驻商业场所内的饮食单位安装油烟治理设施并确保油烟治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对本次评价提出的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项目区内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带盖分类塑料垃圾桶储存收集垃圾,装车时将垃圾能内用塑料袋分装的垃圾直接倾倒入垃圾运输车;化粪池在采取有效的恶臭防治措施后,产生的恶臭经大气扩散稀释及绿化带阻隔后,不会对项目自身及周边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造成恶臭污染。 1.2.2.4 主要环保措施 ⑴施工期 ①道路运输扬尘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建筑材料、土方等的运输,车行至环境敏感点分布较为集中地路段时,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实行密闭运输,防止超载;运输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②施工场内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栏或设置屏障。施工工地表压实并定期洒水。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 ③堆场扬尘防治措施 施工期临时弃渣堆场应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档、防风网、档风屏等。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宜采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堆放。工地内露天堆置砂石,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等措施。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 ⑵运营期 ①建设单位应预先集中安排进驻项目区内的饮食单位的店面位置,预留送、排风机、油烟净化设备等设施的专用配套空间,设置专用排烟管道,饮食业单位应安装有效的油烟治理设施并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②垃圾收集点采用密闭带盖分类塑料垃圾桶储存收集垃圾,并用塑料袋分装。 ③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排烟系统,车库废气通过排同竖井至车库上方排放,废气排放口设在地块绿化带内,排放口高度在2.5m以上,且出口朝向避开敏感建筑物。 ④地下室发电机房设置专用的排烟管道,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设有消音器的排烟管直通建筑屋顶排放。 1.2.3 声环境影响评估 1.2.3.1 声环境保护目标 施工期环境声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石狮服装城服务大楼、石狮服装城、万佳国际房地产、鼎盛房地产、新墩村等。 1.2.3.2 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除厂界东侧受308省道交通噪声影响昼夜间超2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3096-2008 2类功能区标准。 1.2.3.3 声环境影响分析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施工作业噪声。预测结果表明,昼间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大约在施工场地周边50~200m以内,项目施工期敏感目标主要对南侧石狮服装城服务大楼和万佳国际房地产、西侧石狮服装城、存在一定的影响;对鼎盛房地产和新墩村基本无影响;距离项目较近的石狮服装服务大楼上班时间在昼间,夜间施工对其影响不大。 ⑵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配套设备噪声、社会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通过对备用柴油发电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商业活动噪声管制,同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地块内声环境可以满足GB3096-2008 2类标准,上述噪声源对项目自身及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不大。 1.2.3.4 主要环保措施 ⑴施工期 ①从声源上控制噪声,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选用先进工艺和低噪声设备。 ②对高噪声机械设备设置隔音设施,施工场点尽量远离周围敏感目标布置,施工区边界设置隔声屏障。 ③施工车辆途经沿线敏感路段时应限制行车速度,夜间严禁鸣笛。 ⑵运营期 ①项目区内噪声源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地块内备用柴油发电机和水泵等配套设备的噪声污染,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择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对噪声较大的设备采到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 商业店面安装的空调、风机等产生噪声的设备应远离周边敏感目标,并应采取综合降噪措施。 ②外部交通噪声防治措施 对办公楼内办公用房的室外窗户加强隔声效果,采用较好铝合金密封门窗或新型硬塑料保温隔热型门窗,同时对沿街建筑功能进行合理配置与布局。 1.2.4 固体废物影响评估 1.2.4.1 固体废物来源及产生量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由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组成,其中施工建筑垃圾产生量约为0.54×104t,生活垃圾最大产生量约为160kg/d。 ⑵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办公人员的生活垃圾、商业店面、公建设施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约1567kg/d,约572t/a。 1.2.4.2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分析 ⑴施工期 ①施工场地内应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场,堆放场用地进行固化、建设围墙、备有防雨塑料薄膜,并由施工单位派专人负责管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工程结束前清扫干净。 ②建筑垃圾应尽量加以综合利用,用于土方回填、道路铺设等用途。多余的建筑垃圾或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按照有关规定首先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运行处置。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袋装化、定点投放,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⑵运营期 项目商业区、办公区内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定点投放,物业管理部门委托环屯部门每天定时收集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3 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1.3.1 产业政策 项目主要为商业综合体、商业裙楼及办公楼为一体的建筑,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也不在鼓励类中,属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不在国土资发[2006]296号《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相应增补本中的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之列。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 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的建设基本符合石狮市主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与区域大气、水、声等环境功能区划相适应,与周边环境基本相容且相互协调,故选址基本合理。 1.3.3 清洁生产 本项目能从清洁生产和节能的角度规划本项目,设计使用节能和清洁的建筑用料和家装材料,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建设单位还应在施工、室内装修和物业管理等环节全方位地实施“绿色房产”系统工程,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1.3.4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绝大多数公众的支持与认可,被调查者普遍认为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石狮市服装城的整体商务品味、同时也将提升周边居住环境及投资环境,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同时,公众对项目施工时可能存在的生态影响、建筑垃圾、施工污水、扬尘等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表示了担忧,希望建设单位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文明施工。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解决好公众担心的施工扬尘和噪声等问题,尽量避免或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1.3.5 总量控制 ⑴约束性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约束性总量控制指标为COD和NH3-N。COD年排放总量为5.91t/a,NH3-N年排放总量为0.79t/a,COD和NH3-N总量从石狮市中心区污水处理厂总量中调剂。 ⑵其他非约束性总量控制指标 其他约束性总量控制指标由建设单位根据环境报告核算量作为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在报地方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为本建设项目的污染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其他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如下:固体废物569 t/a。 1.3.6 环保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13.3-1章节,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见表13.3-2章节。 1.4 评价结论 本项目位于石狮市石狮服装城,用地性质属于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及商业金融用地),符合石狮市主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且相互适应。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从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方面加强清洁生产。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声环境、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基本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施工与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妥善处理处置,且排放总量控制在本报告书核定指标以内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1.5 建议与要求 ⑴加强建设施工过程的环境管理和监督工作,尤其应在施工扬尘、噪声、废处理及垃圾收集等方面作统筹考虑,尽量减少施工期对当地环境的破坏和污染影响。 ⑵根据环办[2008]70号《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⑶根据环监[1995]100号《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管理》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商业综合体及商业裙楼内商业、服务经营场所提出如下要求和建议: ①饮食企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并通过专门的烟囱排放,专用烟囱排放的高度有位置,应以不影响周围的办公环境及居民生活环境为原则。 ②经营场所安装的空调器产生噪声和热污染的,经营单位应采到措施进行防治。对离居民点较近的空调装置,应采取降噪、隔声措施。 ③严格把关商业、服务经营性质,禁止举办产生恶臭、异味的修理业、加工业等服务企业,有涉及污染项目的,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及有关行政法规,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环境影响申报登记或审批手续。 ⑷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设置有可回收标识或图案的保洁桶收集饮料灌、纸张、包装、玻璃瓶、电池等可回收物。 ⑸对垃圾桶(箱)等实施定期冲洗、消毒管理。 ⑹在区内推广太阳能设备,如太阳能热水器,公共照明系统采用太阳能照明系统,减少电力消耗。 ⑺将项目周边的规划路面采用改性沥青路面,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⑻设置中水回收系统,通过中水回用系统处理部分生活污水达到中水回用标准,用于小区绿化、冲洗道路、车库及冲厕用水,可以大大节约水资源。建议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和资源综合利用需要完善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