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站北路道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公示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一、建设项目简介 为加快推进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完善开发区区域的路网、排水管网、照明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建设,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19092.27万元,建设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站北路工程。工程全线长4841.514m,跨河桥1座。另外配套建设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与措施: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部分。 施工期:污水进入旱厕或就地泼洒自然蒸发;废气以各种扬尘为主,主要采取洒水降尘、遮盖物料堆等;噪声体现为各种施工设备噪声,主要为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环境管理,减少设备集中使用,加强设备维护等;固体废物有弃土方以及施工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是弃土分层保护恢复表层植被,集中收集处理各种垃圾。在对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油污水经过稀释后经管道直接排放,由于产生量极小,污染物成分简单,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对运输含尘材料车辆加盖苫布;汽车噪声采取的治理措施是加强车辆管理,限制园区行车车辆车况等;运营期的环境风险体现在运输石油、化学物品等易燃易爆物质的车辆发生翻车或爆炸、泄漏等突发性事故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的措施是加强管理,在事故多发路段设置警告牌和提示板,设置报警电话等。在对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线属于规划的市政设施用地,符合九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所需原材料均有充足的供应;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可以做到污染达标排放;工程环境效益较为明显;周围公众认为工程的建设可行。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的主要范围是: 周围受影响的人群、关心该项目的普通群众和当地政府职员等。 2、公众参与主要事项: ①您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有何看法 ②您对该项目的了解程度 ③您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意见 ④项目建设对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影响 ⑤项目建设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⑥您认为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理由是什么? ⑦您对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评价单位首先在当地进行《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站北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群众在了解基本信息后可寄信或打电话、发电子邮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九、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空港华宇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431-81989988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431-86785289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