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乐镇种猪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于江安县怡乐镇麻衣村,拟建存栏母猪5000头,出栏仔猪10万头的生猪养殖场。同时配套建设生活管理设施工程和附属配套污水处理工程等。项目建设面积39555㎡,总投资约 7600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江安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 [2006]28号)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概况 1)项目名称:怡乐镇种猪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江安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江安县怡乐镇麻衣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 本项目拟建存栏母猪5000头,出栏仔猪10万头的生猪养殖场。猪场建筑面积为39555㎡。新建公猪舍500㎡、后备母猪舍1000㎡、妊娠舍10630㎡、分娩哺乳舍10560㎡、兽医室60㎡、化验室60㎡、隔离舍400㎡、消毒室150㎡、料库400㎡。同时配套建设生活管理设施工程和附属配套污水处理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3)编写环评报告书; (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防治措施分析; (2)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日期自公示日期起共十个工作日。 五、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江安德康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江安县怡乐镇麻衣村 3)联 系 人:胥栋勋 4)联系方式:0831-4611233 六、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通讯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1号万玺花园22楼 3)联系人、联系方式:杨女士 821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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