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燕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稀释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现将上高县燕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稀释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上高县燕洋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稀释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9300m2,项目建成后达年产4000吨稀释剂的能力,其中天那水稀释剂900吨、香蕉水稀释剂600吨、松香水稀释剂900吨、氨基稀释剂300吨、醋酸乙丁稀释剂150吨、混二甲苯稀释剂300吨、A型溶剂稀释剂500吨、衣架稀释剂210吨、丁丙酮稀释剂90吨、无水乙醇稀释剂50吨 5、项目总投资:工程总投资为3800万元。 二、预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 营运过程运输车辆产生的氮氧化物、烃类等大气污染物,由于汽车排气筒高度较低,尾气扩散范围大,且车辆为非连续行驶状态,污染物排放时间及排放量相对较少,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但可能会出现局部影响,因此为了防止汽车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对地面停车场及道路附近的区域设置相应的绿化隔离带;对餐饮厨房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排放的厨房油烟废气必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才可排放,同时处理后的厨房油烟废气须经屋顶高空排放,不得侧排,以防厨房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及自身的影响。 (2)地表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排放,对受纳水体水质影响较小。 (3)噪声 主要是往来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冷库设备噪声,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急速停留时间,禁止车辆鸣笛,加强厂区及周围绿化,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冷库设备加设配重隔振底座(或隔振台架)、吸声减噪等措施。经上述处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送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部分交环卫部门处理;过期货物分类返回厂家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环境保护规划。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能符合当地环境保护局下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 本工程的各项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且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的区域环境功能级别。 现热诚希望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从长远、客观、比较的观点,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五、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上高县燕洋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907953017 联 系 人:况腾 评价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 联系电话:13870589506 传真:0795-3998295 联 系 人:余丽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居民以及对项目关心的公众。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及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工程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 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 特此公告。 上高县燕洋化工有限公司 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2.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