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仙鹤门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2)项目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仙鹤门,宁芜铁路的西侧、仙林大道的北侧
(3)项目性质:已建且投入使用,补做环评
(4)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为87880万元
(5)占地面积:38.2万平方米
(6)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9.3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37.24万平方米,公建2.1万平方米
(7)项目内容:主体工程包括仙居雅苑、仙居华庭和仙居花园三个住宅小区住房(141幢住宅楼)及幼儿园等配套的公辅设施和环保设施等
2.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来源
已建项目的废水污染源主要是住宅楼和幼儿园的生活污废水、幼儿园食堂废水以及地下建筑冲洗废水;已建项目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是住户天然气燃烧排放的废气、幼儿园食堂油烟废气及地下停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已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活用水的给水水泵、汽车、商业管理用房的社会活动噪声等;已建项目的固废主要为住宅楼的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
3.建设项目污染防治及整改措施
目前小区内有部分污水排入水沟,孳生蚊虫并有异味产生,而且影响环境。通过本次环评,该项目拟采取整改措施,项目所有的废水经适当预处理经由仙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仙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建设项目的污水水质简单,经仙林大学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级B标准标要求,对九乡河的影响不大。
已建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居民厨房排放的废气、幼儿园食堂排放的油烟废气以及汽车排放的尾气。住户使用天然气所产生的燃烧废气,因天然气燃烧值高,属清洁能源,所以产生的污染物含量极低,不会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建设项目的幼儿园厨房也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烹调油烟废气经净化处理后,其污染较小。由于停车库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也很小。
已建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住宅楼地下室的水泵和风机等,均采取了减振、降噪和隔音等有效措施,不会对小区外部环境敏感点和小区本身的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该项目所有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管理,由专人对垃圾进行清运,每日清理后运送至附近小区垃圾转运站后运至垃圾转运站处理处置;建设项目所有固废都得到妥善安置,排放量为零。
4.外环境对建设项目主要的影响及减缓措施
该项目西侧有宁芜铁路和在建的京沪高铁,宁芜铁路的西侧铁轨中心线距项目约50—60米,在建的京沪高铁外轨中心线距项目最近的距离约为34米。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项目的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西侧面临宁芜铁路的Z1、Z2、Z3、Z4四个噪声监测点均位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94)的第8.3条规定的“城市规划确定的铁路(含轻轨)用地范围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为4类标准适用区”,即昼、夜噪声限值分别为70dB和60dB,这四个监测点的噪声现状值均能满足上述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由此可以认为,宁芜铁路对建设项目的声环境功能区影响不明显。
项目西侧目前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其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营运后产生的噪声、振动等,肯定会对本项目内的居民生活带来一些影响。对此,高铁建设部门已明确采取相关措施,达到最大程度地减轻对本项目居民产生的不利影响。对于本项目,《关于新建铁路南京枢纽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南站及相关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明确提出将设置3m高声屏障650m,对于设置声屏障后仍超标住户采取按装隔声通风窗等措施。2009年4月24日的《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铁路玄武区段征地拆迁有关问题协调会纪要》(宁铁办纪要字[2009]5号)中进一步明确:该段铁路沿线设计的降噪声屏障长度由650米增加到1300米,并适当提升高度;铁路建设和设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降噪方案,确保工程建成验收时达到国家环保噪声标准。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已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南京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相符,项目属房地产,是低污染项目,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及整改措施切实可行,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外环境对项目的影响主要是项目西侧在建的京沪高速铁路施工过程中扬尘和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振动,高铁建设部门已多次明确采取相关措施,将尽最大努力,达到最大程度地减轻高铁对本项目居民产生的不利影响,确保工程建成验收时达到国家环保噪声标准。
从环保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6.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板仓街100号南京业之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楼大厅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7.公众发表意见的主要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了。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业之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100号
邮码:210042
联系电话:85401483-111
联系人:周洋
环评单位: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汉口路22号;邮码:210093
联系电话:025-83592903;传真:025-83592903;Email:jpzhai@nju.edu.cn
联系人:翟建平(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南京业之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0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