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计划在湖北省大冶市灵乡镇建设大冶市灵乡镇大小垴窖铁矿6万吨/年铁矿采矿项目,该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大小垴窖矿区位于大冶市城关南西,方位254度,直距22千m,行政区隶属大冶市灵乡镇管辖。矿区面积约1.02平方公里。矿区原设置的采矿权人有2家:大冶市灵乡镇垴窖铁矿和大冶市灵乡镇汉东铁矿。2008年6月后,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精神,两家矿山进行整合,组建为新的大冶市灵乡镇垴窖铁矿。整合期间,发放为期一年的采矿许可证。现设置的采矿权人只有大冶市灵乡镇垴窖铁矿1家。整合前垴窖铁矿和汉东铁矿分属两个独立的矿山企业,已分别开采多年,各自形成了完整的生产系统。根据矿山的实际开采现状,将整合后的矿山只设原垴窖铁矿采区,开拓系统和采掘生产布局基本维持现有局面。继续停止汉东铁矿的开采。根据保有的矿产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确定整合后矿山的生产规模为6万t/a,矿山剩余服务年限8年左右(稳产期7年、减产期1年)。项目总投资730万元,其中409万元为原固定资产净值,新增投资为321万元,其中新增环保投资为1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12%。采出矿石量合计为448千吨,平均出矿品位34.55%。矿区不设选矿厂,最终产品为铁块矿,按采销协议直接销售。在采矿工业场地相应设置有提升井、回风井及卷扬机房、压风机房、变电站、储矿场、生产办公室等建筑设施。 根据工程初步分析,拟建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是采矿区产生的粉尘污染和水污染以及噪声影响等;项目产生的非污染生态影响主要是采矿造成的植被破坏、土地占用以及水土流失等。项目设计中拟对粉尘、废水、噪声采取控制和污染削减措施,使各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采取工程和生物措施减少植被破坏和控制水土流失,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大冶市灵乡镇垴窖铁矿
单位地址:大冶市灵乡镇
联 系 人: 柯生光
联系电话: 13986591418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武汉工程大学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693号
联 系 人: 胡立嵩
联系电话: 027-61301779
传真:027-87194823
电子信箱:
hulisong@163.com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了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针对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主要评价内容是在加强工程分析、污染源调查的基础上,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事故风险评价作为评价重点,分析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及产生量,提出合理、经济、可行的污染物治理措施,并评价其可行性,使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大冶市灵乡镇垴窖铁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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