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中邦化学有限公司回顾性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肇庆中邦化学有限公司回顾性环境影响评价 (2)项目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广利镇桥林村 (3)项目性质:回顾性环评 (4)项目投资:总投资额2000万元人民币 (5)项目内容:年产α-蒎烯约3600吨、β-蒎烯约14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建设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导热油炉燃柴油废气、有机废气、食堂油烟废气、生产废水、实验废水、生活污水、机械设备噪声、固体废物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采用以轻柴油作为燃料的导热油炉,燃料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废气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中A区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标准的要求,经烟囱排放。 本项目油罐储存过程中会有大小呼吸和罐装过程中的有机物挥发,废气虽然没有毒性,但对人体的呼吸系统有一定的刺激性,目前车间已加强通风换气,安装强制性的通风换气装置,加强对员工身体健康的保护。 (2)废水 生产用水主要指循环冷却水,使用桥林村排洪渠水,循环冷却水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 本项目实验室检测用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公司处置。 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隔油隔渣、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厂内消防水塘,消防水塘安装曝气机定期曝气充氧,部分塘水可用于厂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 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 (4)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国家、广东省、肇庆市以及鼎湖区的相关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合理合法,具有规划合理合法性和环境可行性。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将采取有效措施,污染物排放总量均得到不同程度削减。现状及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营运期间对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本评价报告书认为,建设单位在保证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种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总体上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符合国家、地方环保标准,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区域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公示时间: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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