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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调查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就“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扩建项目”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本次公示期为10天。 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扩建项目选址位于社旗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面积133400m²,项目总投资53000万元,主要建设符合GMP标准的前处理车间和药材库、酒剂提取车间、中药提取车间、保健酒车间、酒剂车间、综合制剂车间以及综合楼、锅炉房、废水处理站、动力站、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 施工期影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以及废弃土方、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在经过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预计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营运期产生废物:1废气:锅炉废气、前处理车间粉尘废气、中药提取车间粉尘废气、综合制剂车间粉尘废气;2废水:工艺废水、清洗废水、设备冷却水、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泵类、空压机、风机、粉碎机等设备的运行噪声;4固体废物:不合格药材、药渣、沉渣、包装废弃物、煤灰渣、石膏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 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1废气: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后经30m高烟囱排放,粉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2废水:工程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社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唐河;3噪声:减振、减噪、隔声;4固体废物:清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废气:锅炉废气和粉尘废气经过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经社旗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的废水对唐河水质造成的影响不大;3噪声:采用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厂界噪声能满足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清运至垃圾场卫生填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受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中充分考虑公众意见,尊重公众的看法和选择,特在此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告,若您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请联系。 评价单位: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吴聪 联系电话:0377-63531588 建设单位: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李林晓 联系电话:18637737008 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 南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2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