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小W 于 2012-9-29 10:51 编辑
河源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第二次)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粤环[2007]99号)规定,现将河源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部门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源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项目 建设单位:河源灯塔盆地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河源市东源县骆湖镇赤凹,处于灯塔盆地的中心地带。地理概位为 24°04′11.71″N, 114°52′46.62″E。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体规划发展面积为7700亩,实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柠檬种植园3000亩,有机大棚蔬菜200亩,有机禽畜养猪存栏量300头,水产养殖150亩,冷链物流储藏、保鲜运输区10亩以及有机养生休闲生态旅游观光区100亩。为了尽快实现农业有机循环经济模式,为河源及广东发展同类产业提供更好的示范作用,该公司拟在现有基础上进行二期建设,二期建设完成后,总的建设规模为:柠檬种植园4500亩,有机大棚蔬菜1000亩,有机禽畜养猪存栏量1000头,水产养殖面积500亩,冷链物流储藏、保鲜运输区200亩,休闲观光园区500亩以及有机柠檬酵素开发和食品深加工区1000亩。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建成后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此外还会因加工区生产设备和交通等产生噪声。 (1)废水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水包括养殖废水、加工区废水和生活污水三部分,预计污水排放量为186.6m3/d。 (2)废气 废气主要来自猪舍中无组织排放的气体和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等。猪舍废气主要成分为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NH3和 H2S的排放量分别为8.49kg/d和0.63kg/d;油烟废气量为36000 m3/d。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猪粪和沼渣,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400kg/d,猪粪经沼气池处理后产生的沼渣量约为139.3t/a。 此外还会因酵素和食品加工区的生产设备和基地内的交通等产生噪声,噪声量约为70~110dB(A)。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基地内的养殖废水、加工区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沼气系统,通过沼气发酵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旱作类)(GB5084-2005)的要求后用于灌溉果树、菜地,生产液体有机肥及清洗猪舍等;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控制措施与对策 ①优化饲料 选用绿色饲料添加剂,目前常用的绿色饲料添加剂主要为酶制剂、益生素和丝兰属植物提取物。这些物质有控制恶臭的作用,能与肠道内的微生物作用,帮助消化饲料,有资料显示,采用此类饲料添加剂后,可减少粪尿中氨的排放量40~60%之多,从而减少了场区恶臭的产生量。 ②及时清理猪舍 建议猪舍全部或部分使用板条式有缝地板,保证粪便冷却,并尽快从猪舍内清粪,在猪舍内加强通风,加速粪便干燥,减少猪粪污染;采用人工、机械配合喷药的方法预防蚊蝇孳生;加强猪舍与饲料堆放地的灭鼠工作,预防疾病的传播。 ③喷洒除臭剂 经建设单位介绍,猪舍采用基地内酵素加工区生产的环保酵素(液体)喷洒,将场区产生令人不愉快的气味掩盖住,达到除臭的效果。这种方法投资较小,简便易行,具有较好的效果,而且该环保酵素无毒、无害,在环境中不会蓄积。 ④厨房废气 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此外,还可通过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管理处置对策 ①生活垃圾 按指定地点堆放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②废包装材料 主要包括饲料等原料的包装袋或包装盒,由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③猪粪 采取干法清粪工艺,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清出,实现日产日清。将产生的猪粪运往发酵沼气池,经处理满足《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的沼渣可作为菜地、果园的有机肥料。 (4)噪声防治措施 ①从声源上降低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改革操作方法;产生较大噪声的车间外通用设备须安装在远离人群密集区的地方。 ②从噪声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采用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③交通噪声的防治 在交通道路与建筑物之间种植树木绿化带,树种的选择最好是枝叶茂密的乔、灌木,且排成高低错落有致的几列,既可防治污染,也使绿化与小区景观和谐一致。 四、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建设项目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该项目位于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符合《灯塔盆地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农业经济发展策略,该项目的实施可强化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起到我省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的示范作用。 项目建设期间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水土流失等污染,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但如果该项目能有效的进行污染防治,积极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强化污染监测制度,做到持续稳定达标,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河源市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和相关信息的方式 可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和相关信息。 建设单位:河源灯塔盆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大道北145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27819889 传真:0762-3360125 环评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64号 联系人:於工 联系电话/传真:020-89023179 邮箱:yuejoan32@126.com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河源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项目”施工和营运期间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河源农业综合有机循环产业项目”影响的公民、团体,或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七、 征询公众意见形式 八、 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9月21日。 河源灯塔盆地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201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