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九江兰丰水泥有限公司委托,我所为该公司年产15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规范性要求,现将本项目公众参与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九江兰丰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彭泽县龙城镇茅店村
4、建设单位:九江兰丰水泥有限公司
5、占地面积:约400000m2
6、项目投资:8807万元
二、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环保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设备循环冷却水和地面冲洗水,设备冷却水用量为2496m3/d,全部回用不外排;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通过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t/d,企业拟通过厂区原有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有组织排和无组织排放粉尘,有组织粉尘主要来自石膏破碎、水泥粉磨、水泥包装、码头运输、矿渣烘干及各类原料及成品库,各有组织排放粉尘通过收尘装置收集后经排气筒排放,矿渣烘干废气拟通过两级碱液+卧式电收尘器处理后排放;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环节主要包括原辅材料的装卸、储存、厂区运输及交通,企业通过采用密闭性较好的链式输送机、空气输送斜槽等设备减少扬尘。
(3)噪声:项目建成后锤式破碎机、水泥磨机、空压机及各除尘设备风机等设备生产作业时均会产生噪声,拟通过各种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周边声环境质量,包括购买低噪音高性能产品、车间合理布局以及增加厂区绿化面积。
(4)固体废物:施工期将会产生大量废石、废土等施工固废,并将有大量的室内装修建筑垃圾,企业将按照固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将交由卫生部门统一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显著的,项目若能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提的环保治理对策建议和要求实施,保证项目的“三同时”,是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也符合地方环保部门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从环保角度出发,是否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较大、小或无);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形 式: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意见调查表;
时 间:2009.6. 15~2009.6.27
六、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所在地:九江市浔阳东路133号
联系人:何慧 联系电话:0792-2182618
邮箱:hehuiylq@163.com
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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