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景湾花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景湾花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位于本项目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景湾花园项目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城区A区2号地(北纬23°16'18",东经112°56'32") 项目投资额及性质:投资3.8亿人民币,新建房地产项目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60640.9m2,建筑占地面积13905.45 m2,总建筑面积194910.42 m2,容积率2.5,建筑密度22.93%。项目规划住户约为1560户,规划居住人口约为4992人。 2、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左岸涌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氨氮、总磷超标,西南涌<西南镇-官窑凤岗段>监测断面的氨氮、总磷超标,其余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西南涌<官窑凤岗-广州鸦岗段>监测断面除溶解氧、BOD5、氨氮、总磷超标,其余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可见,左岸涌及西南涌断面地表水已经受到轻微的污染,主要原因是其沿途接纳了乐平镇上游区域大量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2)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环境空气评价区域内各监测项目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北边界受乐南路交通噪声影响,现状超标外,其余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要求。 3、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 水污染源:暴雨地表径流、地下水渗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2) 大气污染源: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料燃烧尾气; (3) 噪声污染源: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 (4) 固废污染源: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4、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燃料废气、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臭气。 地下停车场在加强抽风的情况下,尾气经空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并且地下停车场尾气通排风口设置在偏辟或人流量较少的位置,本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车库的换气率为6次/时,排风口离室外地坪高度不低于2.5m,出风口周围均设置有绿化带,主要种植高大乔木、灌木,可以减少气流直接外排的强度,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备用发电机在使用含硫率0.2%的优质柴油,加强运行操作管理的条件下, 主要污染物SO2、烟尘、NOX的排放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相应标准。由于其使用频率较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明显影响。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废水来自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水、户外健身设施场地及儿童活动场所用水、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用水和车库地面的冲洗用水,废水排放总量为1030m3/d(合37.6万m3/a)。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设计,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通过市政管网汇集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边片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左岸涌,最终纳入西南涌。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经治理后,项目设备噪声在其对出边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类标准。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宣传,使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GB22337-2008)2类、4a类标准。 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不外排。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主要为项目区北侧紧邻的南盐公路(乐南路),产生的交通噪声及汽车尾气。经过采取对项目区紧邻道路一侧设置商铺、居民住房与道路之间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后,本项目东、南、西、北第一排住宅均可达到GB3096-2008中2类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一88)中卧室、书房 (或卧室兼起居室)的二级标准(即≤45dB(A)。 本项目住宅楼距离北侧乐南路机动车道均超过30m,因此项目周边城市道路机动车产生的NO2、CO的浓度不会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5、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选址合法合理,总体布局较合理。本项目周围配套设施较完善,可以满足项目功能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各种达标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属可接受水平。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以及严格环境监管的亲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景湾花园项目的选址与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示采用网上公示的形式,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及建议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② 本项目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7、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 联系人:杨工 地址:广州市黄花岗附近 邮编:510070 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百合嘉园会所内 邮编:528100 联系人:林总 电话:0757-87362888 邮箱:997196527@qq.com 佛山市三水融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