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工矿保障房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公示 受白山市江源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工矿保障房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内,净水厂位于湾沟镇大黑松沟,湾林水库南侧50m处,净水厂东侧隔小路10m为山体,南侧100m为待拆除的林业局水泥厂,西侧隔墙为林业局净水厂,北侧隔空地50m为湾林水库。加压泵站位于净水厂西北侧,泵站东侧为湾林水库,南侧隔空地50m为湾沟林业局净水厂,西侧为山体,北侧为山体。 2、建设规模: 项目净水厂规模为1.5万m3/d,新建一座加压泵站,同时铺设输水管线0.1km,铺设配水管线24.602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建议在施工场地附近建室外旱厕,生活污水以泼地自然蒸发的形式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另外,输水管线穿越汤河及干巴子河会对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均采用倒虹吸方式过河,穿越河道采用顶管施工方式。试压废水水质较为清洁,就近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对区域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废气 施工期TSP影响较严重,通过采取洒水、遮盖及大风天停止施工等防尘措施,粉尘影响和污染程度会明显减轻,实践证明,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各施工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夜间施工时影响更为严重。要求分段施工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住宅、医院处施工应尽量避开休息时间施工,尤其在夜间10:00至第二天6:00期间不许施工作业;靠近学校、行政办公施工选在夜间,白天严禁施工,尤其禁止高噪设备启动,避免对其产生不良影响;施工单位通过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将高噪设备设置在远离敏感点处并在敏感点一侧设临时隔声障(长100—200m、高3m),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施工运输车辆尽量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一旦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就随之结束。 (4)固废物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将产生工程弃土、施工场地人员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弃土临时堆放在施工场地附近,建议及时送泵房用于场地平整,其余外运至建筑工地作回填方用土,不设集中弃土场。在妥善处置各固废物的前提下,施工垃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5)水土流失 项目的建设将扰动土壤,增加土地的裸露面积,引起水土流失,通过做好恢复补偿工作、绿化工程等措施,做好雨季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量降至最低。同时,施工场地应在使用前就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2、营运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营运期所排废水主要为工艺中沉淀池排污水、滤池反冲洗水、机械脱水滤液以及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40.985t/d(160959.525t/a),反冲洗水及沉淀池排水经回收水池沉淀池收集澄清后,上清液作为原水回用,剩余含有泥沙的泥水经脱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运走,脱水间脱水打回回收水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汤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①锅炉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水锅炉产生的烟气,烟气量为3.33×106m3/a,经过多管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5%,处理后烟尘、NOx和SO2的浓度分别为90mg/m3、265mg/m3、432mg/m3,烟气经高25m,内径0.3m的烟囱排放,能够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②食堂油烟 本项目就餐人数为33人,油烟最大产生量为3.01125kg/a,风机的排风量为2000m3/h,油烟产生浓度为0.825mg/m3,能够满足GB18438-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应高出屋顶1m,处理后烟气经室内烟道高空外排,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③恶臭气体 本项目污水站处理规模小,池体多为地下式密封结构,为了减轻恶臭气体对操作工人及环境影响,通过在操作间设集中通风排气装置(轴流风机),恶臭气体通过排风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经类比分析可知,污水站臭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分别为H2S:0.001g/s,0.002mg/m3;NH3:0.003g/s,0.006mg/m3,能够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④事故性氯气及二氧化氯泄漏 本项目整个加氯过程中大多数设备都是在部分真空下工作的,一般情况不易产生氯气及二氧化氯的泄漏。一旦发生事故性泄漏,报警系统即会自动报警(报警浓度为1ppm(0.3158mg/Nm3)),并可开启机械通风设备,抽取含氯空气,再经喷淋设备处理后排空,因此发生液氯泄露的几率很小,其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和泵类,通过选用低噪变频设备、设隔离操作间、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分别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物 项目固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站污泥、脱水间污泥、炉渣以及食堂泔水等,产生量为1522.274t/a。污水站污泥产生量为0.3425t/a,外运至垃圾填埋厂填埋处理;脱水间产生的污泥外运填埋,在污泥的贮存过程中,应将其放置在不锈钢污泥储料斗内,运输过程应注意运输车辆的封闭,避免对道路及净水厂造成不利影响;锅炉炉渣用于铺路;生活垃圾暂存垃圾箱,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堆放点;食堂泔水送附近农户作农家肥处理。各废物均得到了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白山市江源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白山市江源区湾沟镇 联 系 人:林庆华 电 话:13704398201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1901室 邮 编:130028 联 系 人:赵硕 五、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电话:0431-89963070 六、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2年9月30日起。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兴建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主要为工程施工区域的居民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公示内容: ①拟建项目情况简述; ②拟建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以及措施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表将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本项目在公告及网上公示期间无反馈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