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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灵玲国际马戏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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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0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灵玲国际马戏城”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的信息。


公示时间为2012年10月10日~2012年10月23日。
联系人:小苏
联系电话:0592-5500058
具体公示如下:




灵玲国际马戏城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      项目基本情况
灵玲国际马戏城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位于集美新城片区杏锦路与杏林湾路交叉口北侧。2012910日,江苏淹城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竟得编号2012JP02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由其投资设立的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拟建项目由集美11-11西亭片区杏锦路北侧大马戏A1地块及集美11-11西亭片区杏锦路北侧大马戏A2地块组成,总用地面积92290.966m2,总建设用地面积为90657.923m2,总建筑面积153570m2。建设内容为马戏文化主题酒店,马戏表演主场馆,马戏演员宿舍,马戏后场笼舍区, 马戏魔术演艺一条街,自然标本博物馆。
2.      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2011年厦门市环境质量公报》,2011年集美空气中三种主要污染物SO2NO2PM10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24mg/m30.039 mg/m30.069mg/m3,可以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在各监测点臭气浓度的一次浓度值能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臭气的标准要求;NH3H2S的一次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评价区各监测点各监测因子的监测结果均未超标。
2)声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场界及周围敏感点的声环境均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4a类标准限值。
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201071日及201085日于杏林湾水库中心的常规监测数据结果表明,监测期间评价水域PHCODMn、氨氮、BOD5、石油类和溶解氧等6项指标均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Ⅴ类水质标准。
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噪声影响
在采取措施的情况下,昼间除打桩机噪声需超过30m以上的距离才能衰减至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外,其余设备在20m的衰减距离后,施工场界噪声就可达到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夜间,达标所需的衰减距离大大增加,所有设备均需在50m以上的衰减距离,施工场界噪声才可以达到GB12523-2011规定的限值。
2)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期废气主要有施工扬尘、装修产生的有机废气、运输车辆及作业机械尾气。
根据有关数据,当风速为2.4m/s时,建筑工地内的TSP浓度是上风向对照点的1.52.3倍,影响范围一般在下风向150m之内:下风向050m为重污染带、50100m为较重污染带、100150m为轻污染带。在项目建设用地的各个方向有住宅等环境保护对象,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施工扬尘影响。
装修油漆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由于不同的建设项目对办公环境质量要求等不同,装修时油漆品牌和耗量也不同,装修时间也有先后差异,因此该部分废气的排放量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较难定量预测。装修时油漆挥发的废气主要集中在室内,且由于项目开发是分阶段进行的,且室内装修也是分阶段进行,故内装修面积有限,在采用符合相关环保要求的油漆的情况下,油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NOx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均为露天作业,地面空气流动性大,扩散能力强,且机械尾气排放量小、难于聚集,扩散较快,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3)施工污水影响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活动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和余水均通过排水沟流入到隔油池和沉淀池当中,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实现施工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引入施工场地外围道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放,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在施工现场应采用临时的免冲厕所,既可以减少施工期冲厕用新鲜水量,也可以削减生活污水排放量,免冲厕所产生的粪便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清运。
拟建项目东侧为杏林湾,如果建设项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做好施工废水能经沉淀池、隔油池沉淀隔油目施工废水处理不当,将对杏林湾产生影响,主要污染因子为SS、石油类。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过滤后回用,生活废水排入杏林污水处理厂,则项目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对杏林湾影响不大。
在采取上述措施情况下,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约202.5m3/d)纳入杏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项目施工期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施工固废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期建设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约3071.4t。建筑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运至厦门市集美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防止扬尘等二次污染,运输车辆必须持有绿色环保标志和安装符合《流散物体运输车辆全密闭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机械式全密闭装置,杜绝途中遗撒或扬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施工生态环境影响
在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较大,达396.2/a,项目可通过对裸露表面采取压实、植被恢复、合理安排工期、排水导流等手段可以有效的防治水土流失,可使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5%,采取防治措施后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量为19.8t/a,比未采取防治措施减少排放376.4t/a,影响将大大减小,而且施工场的水土流失大多发生在施工前期,随着施工期的进展,水土流失现象将大大减小,其影响也将逐渐减弱。
4.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汽车尾气
拟建项目共设置54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地下车库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有CONOxTHC,为保证车库内空气质量,换气次数应不低于6/h,地下车库排气经引风机引至地面由2.5m高的排气口集中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分别为CO0.568mg/m3(排放速率约0.041kg/h)、NOx0.028mg/m3(排放速率约0.0029kg/h)、THC0.04mg/m3(排放速率约0.0029kg/h),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及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所计算出的污染物排放速率要求(CO排放速率标准0.42kg/hNOx排放浓度标准240mg/m3NOx排放速率标准0.018kg/hTHC排放浓度标准120mg/m3THC排放速率标准0.07kg/h)。同时,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000年修改单的通知)二级标准中CONO2的小时浓度标准相比,CO排放浓度占标率仅为5.68%NO2排放浓度(按NO2/NOx=0.9估算)占标率仅为0.11%
由于地下车库排气中污染物浓度非常低,经引风机引至地面由2.5m高的排气口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②厨房油烟废气
拟建项目宿舍食堂最大设计容量为400人,厨房拟设6个标准灶头,酒店餐厅最大设计容量为1000人,厨房拟设10个标瘁灶头,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厨房操作间烹饪煎炸时会有油烟产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相关规定。
③恶臭废气
拟建项目设有一个动物笼舍区,动物产生的粪尿,将产生恶臭,本评价以氨、硫化氢作为评价因子。根据估算结果可知,H2SNH3的最大落地浓度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各敏感点的H2SNH3的最大落地浓度叠加背景值后的叠加结果可以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标准要求,因此动物笼舍区的恶臭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及附近敏感目标的影响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根据GB/T13201-91中的相关规定,垃圾转运站的H2SNH3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50m,在其范围内无居民区,因此,垃圾转运站的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合理可行。
2)声环境影响分析
小区汽车噪声:昼间汽车行驶3.6m以外即可达标,昼间汽车启动134m以外即可达标,昼间汽车鸣笛处18m以外可满足环境标准的要求;夜间所需噪声衰减达标距离较大,汽车行驶需要12m,汽车启动需要40m,而汽车鸣笛处要60m以外才可满足夜间环境标准的要求。因此,应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在30km/h以内,夜间禁止鸣笛等,尽量减小对小区内外声环境的影响。
公共设施噪声:拟建项目内部的设备噪声污染主要来自配电机房、抽水泵等,各设备噪声值一般在75-90dB(A),其位于地下室或专用设备房内。拟建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等等措施,通过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和建筑、地面隔声后,至地面外排噪声不超过4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社会生活噪声:拟建项目运营期社会生活噪声包括商业噪声、餐饮、KTV及表演馆观众、博物馆游客等的生活噪声,噪声源强可达80~95 dBA)。
其中表演馆墙体采用吸声材料,使外排噪声小于4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商业噪声主要包括拟建项目酒店KTV包间及表演主场馆音响噪声、项目配套商业用地内商业噪声等。拟建项目酒店地块KTV间及表演主场馆墙体采用吸声材料,所有KTV包间及表演主场馆应不设窗户,并选用隔声门,使外排噪声小于45dBA),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配套商业用房商业场所内的人声喧哗、高音喇叭等将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室外噪声值可达80dBA)以上。因此,拟建项目运营期应加强管理,限制区内的商业性噪声源,尤其应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并限制营业时间(夜间22:00前);特别应加强对KTV的管理,因其营业时间一般可至深夜02:00,各种措施的隔声降噪效果必须满足外排噪声小于45dB(A),且散场时应严格管理,禁止大声喧哗。
动物噪声:拟建项目建成后动物噪声主要为动物笼舍区内的动物发出的噪声,噪声源强可达6570 dBA)。动物噪声属于偶发性噪声,建议项目应提供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尽量不要刺激动物。
3)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包括马戏表演场馆、马戏魔术演艺一条街、标本博物馆的观众、酒店、宿舍的顾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酒店餐厅及宿舍食堂产生的含油废水、动物笼舍区地面冲洗废水及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等,总排水量为308525.3 m3/a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及车库、动物笼舍区清洗废水。项目清洗废水经隔油池及过滤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其中宿舍、酒楼的餐饮厨房含油废水需先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停留时间须达到12小时以上)后可达DB35/322-2011《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排放标准,也符合杏林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由于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SSNH3-N、石油类,水质较为简单,从水质方面分析,不会对杏林污水处理厂负荷和处理工艺产生影响,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活性生物污泥的生物有毒害和抑制作用,不会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也不会对城市污水管道产生腐蚀影响。
拟建项目日污水排放量为845.3m3/d,占目前杏林污水处理厂剩余水量的7%,不会加大杏林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负荷,不会影响污水处理效率。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运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办公人员及顾客、观众、游客的生活垃圾、酒店餐饮及宿舍食堂产生的废泔水和废油脂、动物笼舍区产生的粪便垫料,产生量约为5.09t/d。生活垃圾主要由环卫部门清运。动物笼舍区垫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他人公司作为有机肥。要求食堂及酒店餐饮产生的废泔水及废油脂应集中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      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地块属于大马戏团,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马戏主场馆,马戏演员宿舍,马戏魔术演艺一条街,自然标本博物馆及动物笼舍区等,符合集美区新城区用地规划。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4a类区标准和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项目环境功能要求与城市用地功能相一致,选址符合城市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交通相对便利,地块周边紧邻同集路,四通八达的交通极大的方便物资运送。各种给排水、电力供应、燃气供应、排水、电信、有线电视配套齐全。
从交通联系、人流物流、消费群体、产业结构分布、外界污染等方面考虑,项目所在地区位合理,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选址比较适宜。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符合集美区新城区总体规划,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6.      环境保护措施6.1    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
1)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①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作业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设备同时施工,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施工作业应安排在白天,并尽量避开午休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不安排强噪声设备施工,低噪声设备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可达到GB12523-2011规定的夜间限值(夜间≤55dB),并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③加强强噪声设备管理,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如推土机选用75马力推土机、打桩机选用1.8吨导轨式打桩机,振捣棒选用50mm振捣棒。
④对强噪声设备应有隔声降噪措施,如国产DOD推土机、装载机、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振捣棒等强噪声机械应在机械设备设置移动声屏障进行隔声降噪声,对于电锯应在封闭的机械棚内进行施工,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⑤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⑥建筑垃圾运输应尽量安排在白天,减少夜间运输量,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附近区域后,严禁鸣笛,并做到减速慢行;
⑦项目施工时如靠近环境敏感点附近尽量不安排高噪声设备;必要时应在朝向这些环境敏感点的一侧设置声屏障。
采取上述措施后,将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①严格施工现场规章制度:采取封闭式施工,施工期在现场设置不低于1.8米高的围档,外围护采用密目网;硬化施工场地路面,每天在施工活动的区域至少要洒两遍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日增加洒水次数;
②建筑垃圾做到每日清运,不得在施工现场堆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日清运的,应加盖苫布,但存期不得超过三天;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车轮冲洗设备,运输车辆出工地前车轮要进行清洗,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
④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减速慢性,减少产尘量;
⑤运输渣土的车辆应采用封闭车辆,并控制行车车速以防渣土沿途逸撒。
3)水污染减缓措施
①严格工程施工中的用水管理,减少用水量进而相应减少废水量;将施工期间的初期雨水收集起来进行绿化和洒水降尘工作等,以节约用水;
②在施工现场修建临时污水管道与市政污水管道对接,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应做到有组织排入市政污水管线,禁止随意排放和无组织漫流;
③施工现场建临时免冲厕所,粪便及时清运处理;
④施工现场设立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废水和余水均通过排水沟流入到隔油池和沉淀池当中,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实现施工废水零排放。
⑤经隔油沉淀后产生的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沉泥和建筑垃圾一起处理。
4)固废污染减缓措施
①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集美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严禁随意倾倒堆放,更不允许将垃圾置于周边居民楼附近。
②建筑垃圾中无毒的废碴土、废砖头等,可利用填地;对建筑废料进行分类处置,如废钢筋、废门窗、砖块等可由废物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没有利用价值的建筑和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场外妥善处置。
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由专门的容器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④建设单位在设计及建设过程中,应该按照资源最小化原则,尽量实现场区内土石方平衡,如有弃土,应按照集美区环保局的相关要求,将弃土运至集美区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并作好水土保持工作。
6.2    运营期污染减缓措施
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①要求项目商业厨房及宿舍食堂油烟废气应设置专用油烟管道,并根据其建设规模采取相应的油烟净化措施,其油烟排放口不应设置西侧,避免对中航城(C区)造成影响。
②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引风机引至地面2.5m高的排气口集中排放,为保证地下车库内空气质量,换气次数应不低于6/h
③建项目采用垫料处理粪便及尿液,其垫料中的木材、废纸对恶臭废气有一定的吸收作用,吸收效率可达20%。要求项目动物排泄物应及时清理,更换垫料,加强通风,确保项目恶臭排放达到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限值。
2)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①加强进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在30km/h以内,拟建项目地块内限制鸣笛;应合理设置进出通道,降低车辆拥挤程度;保证道路平整,避免车辆在行驶中产生意外噪声;要求车辆安装合格的防盗系统,避免因大雨、冰雹等造成的误报警噪声扰民。
②水泵、消防泵、风机等布置在地下封闭的设备间内,泵和风机进行基础减震,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
③限制区内的商业噪声源,禁止娱乐场所使用高音喇叭并限制营业时间(夜间22:00后禁止营业);加强环境宣传教育,使居民自觉控制家用电器夜间声音过响。
3)水污染减缓措施
①区内排水雨污分流,雨水、污水分别入市政雨水、污水管网。
②商业、办公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
③酒店厨房及宿舍食堂采用格栅+隔油过滤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
④停车场冲洗废水采用隔油过滤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
⑤动物笼舍区地板冲洗水采用过滤池预处理,排入市政管网。
4)固废污染减缓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为餐饮产生的废泔水和废油脂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②其他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③动物产生的粪便及垫料集中收集后外卖给他人公司作为有机肥。
7.      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十二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结合建设工程的特征污染物,确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中总量控制因子为:废水中的CODNH3-N、废气中的氮氧化物及特征污染因子H2SNH3。本评价建议拟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排入外环境)为:COD 117.6t/aNH3-N 8.2t/a、废气中氮氧化物0.26t/aH2S 0.00005t/aNH3 0.26t/a
8.      清洁生产分析
拟建项目应将建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的生态型居住小区作为目标。参考本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清洁生产建议,在拟建项目施工期、建设期充分考虑使用清洁的能源、原料,并采取一系列的节能、节水措施,减少能源和资源的消耗,降低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设计和施工均应达到北京市建筑节能指标的要求,使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9.      环境管理
根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实际情况,评价要求项目建设期环境管理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应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或相关项目运营单位负责。
建设期和运营期均应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制度的制定、监督与实施,环境监理(建设期)、环境监测(建设期和运营期)计划的落实与执行。并应积极建立和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
10.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环保投资分析
拟建项目总投资约9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计约333.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37%。
2)环境效益分析
拟建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改善城市面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为周围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3)社会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将使所在区域的建筑外观、区域形象得到很大的改善,有助于该地区城市建设与环境整治改造,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该区域的经济活力,改善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区域形象。
11. 评价总结论
厦门灵玲演艺有限公司灵玲国际马戏城项目选址位于集美新城片区杏锦路与杏林湾路交叉口北侧,属国家当前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项目用地为商业用地,符合集美区新城区总体规和厦门市环境规划,选址是合理可行的。项目建成后具有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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