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王菜菜 于 2012-11-14 10:29 编辑
重庆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南方东银·中央广场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公告
各位公众
你们好!
南方东银·中央广场项目正在筹备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各位公示,以广泛征求受项目施工影响的公众、关心工程建设的公众、专家、组织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与建议,起到预防、减轻或消除项目建设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的目的。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南方东银·中央广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6.5亿元
建设内容:本公司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正街石碾盘(原沙坪坝水泵厂厂址)建设南方东银·中央广场项目,该项目是集住宅、商业、办公一体化的生活小区,占地面积24474m2,为4栋点式高层住宅楼、1栋办公楼及1栋商业组成,总建筑面积为17590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41018m2,地下建筑面积34886m2。总户数1920户,人数约为3630人。
2、环境影响及控制措施:
(1)废气和扬尘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的燃料产生的少量尾气及材料运输中的二次扬尘,施工过程中将合理安排运输车次的通行数量、次数及路线,并对施工场地和出入场路线进行洒水防尘,将废气和扬尘的污染降至最低。
服务期的废气主要源于居民生活油烟、餐饮业油烟及车库尾气排放,居民生活油烟及车库尾气将设置集中烟道和机械排气(烟)装置经管道至楼顶高空排放,餐饮业油烟由专用烟道收集并净化处理达标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生化池和排水管道臭气经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污废水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工人的生活设施可依托项目周边成熟的市政卫生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收集汇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成后服务期主要污染物是居民和商业店铺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将统一收集经过小区内设置的生化处理设备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送重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至长江。
(3)噪声
施工期设备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将对周围居民及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禁止施工,确因施工工艺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施工单位须提前3天到环保部门另行办理审批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
服务期噪声主要来自通风机械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将设备置于封闭机房内,并采取隔音、减振措施使其影响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场地平整科学设计标高,挖填方尽量平衡,旧建筑拆除和地基开挖将产生一定量的弃渣,收集后送往城市建筑垃圾场堆放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服务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后,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3、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机构名称: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南方东银·中央广场”项目开发建设和影响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建设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重点关心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开发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公众可从个人角度,对规划实施可能导致的环境、生态、社会、经济影响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便于将公众合理的建议与意见反馈于规划中。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各位公众可在2009年7月27日起,在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于2009年8月7日前向建设单位(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发表个人意见。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求时间:即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南方东银置地有限公司
2009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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