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山县玉祥矿业有限公司龙庄石英砂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各位公众:
你们好!
苍山县玉祥矿业有限公司龙庄石英砂岩矿项目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已经委托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苍山县玉祥矿业有限公司龙庄石英砂岩矿
建设项目概要:苍山县玉祥矿业有限公司龙庄石英砂岩矿矿区位于苍山县城西15km处,地处龙庄村西,行政区划属苍山县新兴镇管辖,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2′31″~117°52′36″,北纬34°49′19″~34°49′34″。区内公路交通较为发达,城乡公路交通较为便利。项目石英砂生产能力为30万t/a,矿区面积为0.056k㎡,开采深度:+85m~+55m。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苍山县玉祥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133654993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0531-8587003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
建设单位提出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
研究国家有关的法律文件、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筛选重点评价项目
环境现状调查、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第二阶段
环境影响评测
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第三阶段
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给出结论
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止工程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正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正可通过上述联系电话和传真,参与到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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