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路道路市政工程大兴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一次)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2)项目选址:大兴区狼垡村北芦花路大兴段。见附图。 (3)建设规模:芦花路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和大兴区交界处,线位南起京垡路,北至葆台北路,道路全长1348.15m。大兴段全长约953米,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标准横断面为四幅路,5.35米(绿化带)+3.5米(人行道)+5米(非机动车道)+2米(两侧分隔带)+8米(机动车道)+2.3米(中央分隔带)+8米(机动车道) +2米(两侧分隔带)+ 5米(非机动车道) +3.5米(人行道) +5.35米(绿化带)=50米,占地47650平方米。
附属工程有交通、照明、绿化、征地拆迁等工程。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3、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七、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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