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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桑柘煤矿年产9万吨原煤改扩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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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nyuhe 发表于 2012-10-18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大公众朋友:
为预防、减轻或避免“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桑柘煤矿年产9万吨原煤改扩建项目”的施工和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依据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对“桑柘煤矿年产9万吨原煤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桑柘煤矿年产9万吨原煤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第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进行公示,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情况简述
“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桑柘煤矿”原为“彭水县芦塘煤矿桑柘分矿”,该矿于2008年被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收购。2009年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煤矿整合的通知》(渝府发[2009]2号文),桑柘煤矿为“保留”矿井,批复的改扩建生产能力为21t/a;同年9月重庆市煤矿整合领导小组《关于桑柘煤矿有关情况的复函》(渝煤整合办[2009]86号文)同意桑柘煤矿按照核定生产规模5万吨/年办理有关证照,20104月通过了重庆市矿业权核查专题工作组的验收后,桑柘煤矿划定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开采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P3wK2煤层,开采标高+1120m+1230m,矿区面积3.0km2,生产规模5万吨/年。
201163日重庆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关于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打通一矿等30对矿井生产能力复核的批复》(渝煤行管[2011]154号)文,桑柘煤矿核定生产能力9万吨/年。现采矿许可证于2012624日到期,桑柘煤矿将更换为年产9万吨采矿许可证,并将矿区面积增加至8.393 km2
桑柘煤矿改扩建后划定的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圈定,开采二叠系上统吴家坪组(P3wK2煤层,开采标高+1230m+900m,矿区面积8.393 km2。本次改扩建工程利用矿区西南侧原主井(+1208m)作为主斜井,利用原井田内原风井(+1215m)做为回风井,利用原+1208m工业场地的生产生活等设施,改造完善部分污染治理设施,能够满足矿山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本次改扩建工程主要集中在井下的巷道建设,以增加新的采掘设备,提高全员工效的基础上实现。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45万元,环保投资为41.03万元。
改扩建后矿井为斜井开拓,矿井划分为二个水平即+1130m+900m水平,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储量分布情况,全矿共设七个采区。每个采区倾斜上分为五个区段,每个区段垂高10m,斜长95m左右;项目劳动定员150人,年工作日330天。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有: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场地的少量扬尘、生活污水、生活垃圾
营运期:生产期的大气污染源为自制燃煤锅炉所排烟气、运输车辆装卸煤炭产生的扬尘以及堆矸场产生的粉尘、矿硐开挖产生的爆破粉尘、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尾气。机动车噪声、设备噪声、生活废水、矿井废水等。
二、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概况
生态环境
建设期:建设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表现在工程占地及水土流失。
而桑柘煤矿完全利用现有地面场地和设施,改扩建项目只需完善部分污染治理设施,因此基本不存在地面建设;改扩建工程最要以地下巷道建设为主,巷道开拓弃石不出井,直接用于采空区回填,因此项目无新增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小。
生产期:本工程生产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体现在巷道延伸掘进以及采煤过程中改变矿区地层结构。随着煤矿资源的开采,导致地表变形,出现地表裂缝,地下水、地表水补给发生变化,造成地下水漏失,对地表植被的生长造成不利影响。在开采方式不当情况下,还存在引发冒顶、滑坡等灾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加大水土流失程度。
大气环境
建设期:主要为施工场地的少量扬尘。
生产期:生产期的大气污染源为自制燃煤锅炉所排烟气、运输车辆装卸煤炭产生的扬尘以及堆矸场产生的粉尘、矿硐开挖产生的爆破粉尘、柴油发电机组产生的尾气,对大气环境有一定污染。
水环境
建设期    :本工程建设期的主要任务是新增少量地面设施,延伸掘进井巷工程等。生产废水来自少量地面设施的修建过程,废水量产生少;井巷建设期间产生少量矿井水,主要污染物为SS
生产期:矿井正常生产后,污废水主要由矿井水、生活污水、工业广场生产废水组成。污废水的外排对地表水水质有一定影响。
声环境
建设期:主要为主井井口的压风机,噪声源强约为95dB(A)
生产期:高噪声源主要有风井工业广场通风机88dB(A)、机修车间85dB(A)、坑木加工机90dB(A)、机车运输、汽车运输等。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固体废物
建设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地面设施建设、巷道掘进产生的弃渣和职工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产期固体废物为巷道掘进及矿体开采产生的矸石。固废的随意丢弃将污染环境。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生态环境
工程建设加强管理,将临时用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避免土壤和植被破坏;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完善各场地及道路的截排水沟、挡墙等工程措施,采取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的方式对扰动的地表进行绿化。矿井闭坑后,封闭井口,对井田内扰动地表进行绿化,生态修复。井巷掘进及采煤过程中控制炸药用量,减轻对围岩的扰动程度;开采产生的矸石尽量不出井充填采空区,以降低地层自然沉陷高度,减少冒落带及导水裂隙带高度;巷道尽量布置在稳定岩层中,禁止穿越已有采空区,避开破碎及裂隙发育带,无法避免时应及时进行砌衬防护,控制进入巷道内的水量。设置断层和采区边界防水煤柱;为保护地表植被和防止地表水进入矿井,矿区煤层临近干溪沟附近需设置保安煤柱;生产中不得偷采煤柱,采掘中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防止盲目揭穿老窑或溶洞而引发矿井突水,同时减轻对地下水的影响。
大气环境
将自制锅炉更换为新型标准燃煤锅炉,并在锅炉燃煤中添加石灰粉,对烟尘设立重力沉降室沉降;采取工业场地绿化或硬化,在生产过程中推广湿式作业法,工业场地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柴油发电机维护保养、燃烧清洁柴油、将尾气引至室外排放;运输汽车车顶加盖密闭,限速、限超载,加强进场道路硬化维护。
改扩建开采后区域空气质量完全可以满足环境空气二级质量标准,改扩建工程建成后大气环境影响程度较改扩建前略为改善。
水环境
矿井正常生产后,污废水主要由矿井水、生活污水、工业广场生产废水组成。
开采前期无矿井水产生,开采后期井下水经过氧化+混凝沉淀工艺处理达标后,部分用于井下、地面生产用水,多余外排;洗澡废水经沉砂处理后回用于井下防尘,食堂废水经隔油沉砂预处理后进入生化池,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达标外排;机修清洗废水通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地面防尘。该矿井生产生活污废水经过达标处理后回用,水体污染物大大消减,所以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地表水体功能造成改变。
声环境
本工程生产期产生的噪声源主要是风井工业场地内通风机,机车运输,汽车运输,坑木加工。
根据声环境监测报告,目前声环境厂界达标,环境敏感点达标。监测期间煤矿处于生产状态,设备正常运行,为正常工况。由于项目改扩建工程新增设备主要在井下,工业场地噪声源不变。将坑木加工机具等高噪声设备设于室内,密闭隔声,运输机车加强维护,汽车运输禁鸣,通过以上措施加以削减,还能减小对于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
本工程所排放的矸石主要为矿井开采时掘进所排放的矸石、生活垃圾、矿井水煤泥、隔油池废油和废旧矿灯,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小。
主要措施:在矸石场上游修建排水涵洞以及两侧修建完善截水沟,引排上游干溪沟雨季来水,截水沟引排矸石场两侧坡面汇水,减少其汇水面积,控制进入矸石场的水量。在矸石场下游完善挡墙对矸石进行拦挡;在工业场地附近设垃圾临时堆放点,定期由煤矿业主收运至桑柘垃圾堆放点;矿井水处理产生的少量煤泥在干化后运至堆煤场堆存;隔油池中产生废油,定期由当地回收机构回收处理;废旧矿灯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桑柘煤矿年产9万吨原煤改扩建项目符合重庆市煤炭整合政策,符合重庆市与彭水县矿产资源发展规划,沿用原有工业场地及矸石场选址合理,可合理利用资源、加快地区经济发展。只要严格实施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清洁生产、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沉陷治理及生态恢复措施,矿井现有环境问题可有效解决,同时可减轻矿井建设期、生产期及闭坑期的不利环境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改变。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矿井的开采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或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索取。期限20121018日至201211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根据您所掌握的情况,您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及营运期可能造成的影响(包括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有哪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包括有利的和不利的影响)?针对项目的实施,您担心什么问题?关心什么问题?您认为项目的实施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您认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和营运期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对策和措施?有何建议和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持什么态度等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填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
1、建设单位: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代老师   联系方式:13996498833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909316567
E-mail: 48601940@qq.com
八、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2年10月18日至2012年11月10日。
建设单位:重庆市两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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