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杏人家·湖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而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公众参与的目的就是在让公众了解项目的类型、规模、建设地点、工程内容、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的前提下,充分表达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落实到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确保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银杏人家·湖景项目由云南双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总投资1.2亿元,建设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项目地址为文昌路与玉明路延长线之间,北邻玉明路,东临文昌路,南临小代理村,东北侧临赤脚村,本项目用地面积39027.45m2,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8554.19m2,绿化面积16467.81m2,其它占地面积14005.45m2;总建筑面积129373.2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共82447.64m2、商业建筑面积14948.54m2、中水处理站建筑面积72.23m2,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1904.80m2(670个车位)。容积率为2.5,建筑密度为21.92%,绿地率为42.2%。 二、项目建成后的产污情况 1、废水 (1)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各类施工机械使用的清洗水,以及运输车辆清洗轮胎的废水。施工废水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S,不含有毒有害成分。根据国内外同类工程施工废水监测资料:施工废水悬浮物浓500mg/L~2000mg/L,pH值9~12,该项目施工废水所含悬浮物浓度属上述浓度变化范围的中下水平。施工过程中设备、工具清洗及其它等产生的废水量小,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和石油类,在各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可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施工现场洒水抑尘。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绿化,余下的经过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施工人员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2、固体废物 (1)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的土石方和施工活动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其次还有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对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地基,建筑垃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废气 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源自两方面:一是土方开挖、车辆运输中产生的地表扬尘;二是运输车辆尾气和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视扬尘量的大小不定期的洒水降尘,加强施工管理,运输的车辆加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维护等措施使施工废气的影响降至最小。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烟、汽车尾气等,对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汽车尾气采取减少车辆在进出车库时多次起动。确保地下车库机械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废气通过排风管排入大气,且排气口不能对着住宅楼等措施使汽车尾气的影响降至最小。 4、噪声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项目,噪声主要产生于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对施工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施工,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等措施保证施工噪声达到施工噪声标准的要求。 三、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建设期间对环境的影响; 2、你对该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3、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4、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 5、你对所受影响的基本态度; 6、你对项目建设有何建议和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负责审批环评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冉华碧 联系电话:0871-4190325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双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嵩明县玉明路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3888926892 建设单位:云南双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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