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德恒·金澜湾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规定和要求,特将九江德恒·金澜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建设项目名称:九江德恒·金澜湾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九江县庐山北路与渊明大道交汇南侧,用地北侧紧邻凯旋城一期小区、九江县国土资源局,用地东侧为九江县人民政及机关单位,用地西侧为沙河乡11组、12组及九江鑫烨公司,用地南侧为福银高速及空地。 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九江德恒置业有限公司。 (2)占地面积:25.5亩。 (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00000㎡,总建筑面积为246730㎡。 (4)总投资:86659万元,全部由九江德恒置业有限公司出资解决。 (5)建设性质:新建。 2.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九江县环境保护局确认,本项目建设地的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属于二类区,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及修改单。 拟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地下停车厂保持地下车库的空气流通,在地面停车场四周设置相应的绿化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用烟道于楼顶高空排放排气口位置和方向应避开临近的住宅;本项目餐饮厨房使用灌装液化气,属于清洁燃料,燃烧后污染物产生量较少,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暗烟道引出各住宅楼屋顶集中排放。 (二)建设项目对水环境的影响 水环境现状:项目所在区地表水八里湖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拟采取的废水治理措施:项目废水经过自建的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九江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九江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建设项目对声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质量现状:项目所在区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拟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音门窗﹑吸音板﹑减振台﹑隔振基础﹑消声器﹑柔性软接以及绿化等降噪措施,大大降低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四)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纸箱。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分别对废纸箱进行回收。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易降解的垃圾袋,分类回收,做到日产日清。规划好合理的垃圾收集和运输路线,防止装载过满,尽量减少在运输途中导致的垃圾散落,及时做好装运后的清理工作。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清洁生产:拟建新九江德恒·金澜湾在总体规划中,把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的环境概念引入到设计理念中,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了从源头上削减污染,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设计中通过采用环保型的建筑及装饰材料,项目在施工、采购、能源、节水方面体现清洁生产,提倡绿色施工、绿色消费、清洁能源、节能及节水。通过采取一系列的节能措施,减少了能源的消耗,降低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从而更好的保护了环境。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本评价从项目规划选址合理性﹑总体布局合理性﹑产业政策符合性﹑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建设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符性等五个方面分析了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因此,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通过对本项目建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可知,在落实本评价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能够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要求,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又通过环保投资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对外环境的污染。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从环境经济的角度而言,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公众如果想进一步了解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补充信息。 5.公示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建设单位员工及其周围的居民;(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九江县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3)对本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九江县人民。 主要事项:(1)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建设项目的态度。(2)您认为该项目运行中,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哪些方面的管理?(3)您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4)您对建设项目的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传真、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环评方联系。 7.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九江德恒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九江县庐山北路与渊明大道交汇南侧,用地北侧紧邻凯旋城一期小区、九江县国土资源局,用地东侧为九江县人民政及机关单位,用地西侧为沙河乡11组、12组及九江鑫烨公司,用地南侧为福银高速及空地。 联系电话:13970286999 联系人:冷明伟 8.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南京市奥体大街118号紫金西城中心01栋1105室 联系电话:18970034677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件:rchb571@sohu.com 9.公示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发布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江德恒置业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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