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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酷乐普 于 2010-1-13 12:18 编辑
一下这个环保局的函是引用环评技术讨论区的,因里面善意的灌水太多,而我又有点新的补充和新的问题,因此重新发帖,望版主明查。
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复函
天津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餐饮行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是否属于生活垃圾的请示》(津环保固〔2006〕19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八条第三项关于“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的规定,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行业的活动属于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用油脂属于生活垃圾范畴;其处理处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主题词:环保 污控 餐厨垃圾 废弃食用油脂 复函
抄送: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中国环科院,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链接详见:http://www.zhb.gov.cn/info/gw/huanhan/200610/t20061018_94735.htm
很权威!!这些应该是生活垃圾
以下为本人所填写:
油和脂肪都是高级脂肪酸甘油酯,统称为油脂。一般把常温下是液体的称作油,而把常温下是固体的称作脂肪。是油料在成熟过程中由糖转化而形成的一种复杂的混合物,是油籽中主要的化学成分。油脂的主要成分是各种高级脂肪酸的甘油酯。
根据这个我终于可以很有把握的把食堂隔油池里的油当作生活垃圾了。
但有个问题,这个量应该怎么确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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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给力!谢谢提供。 |
酷乐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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