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函2007[99]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特发布本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建设项目拟选址东莞市沙田镇大流村(立沙岛石化园区),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16666.9平方米,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本项目主要以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醇、丁醇、丙酮、丁酮、环己酮、二甲苯、色粉、流平助剂、消泡助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聚氨酯树脂、醇酸树脂、UV树脂、固化剂及水性涂料等为原材料,在物料搅拌分散工艺下生产产品。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国际公馆诺丁山5栋203 联系人:邵涛 联系电话:18688663329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对项目周边的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以及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从而评价项目所在地的总体环境质量。 (2)通过工程分析和对同类工程的污染源类比监测,确定项目的主要环境污染源,提出相应的污染源治理和减缓措施,控制环境风险。 (3)通过科学的方法预测项目所产生的污染源经污染治理措施削减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3)环境空气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4)声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5)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7)清洁生产分析评述;(8)环境风险分析;(9)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0)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1)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12)公众参与;(13)项目建设与厂址合理合法性分析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2)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3)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区民众的生活质量;(4)对本项目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5)你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6)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影响当地的环境质量;(7)从环保角度出发,你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建设及其带来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及减缓措施的建议、要求等。 请针对上述选项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持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 六、项目公示时间 项目公示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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