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建设项目拟选址东莞市沙田镇大流村(立沙岛石化园区),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16666.9平方米,生产涂料4000吨及稀释剂2000吨。本项目主要以醋酸乙酯、醋酸丁酯、乙二醇乙醚醋酸酯、乙醇、丁醇、丙酮、丁酮、环己酮、二甲苯、色粉、流平助剂、消泡助剂、丙烯酸树脂、氨基树脂、聚氨酯树脂、醇酸树脂、UV树脂、固化剂及水性涂料等为原材料,在物料搅拌分散工艺下生产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国际公馆诺丁山5栋203 联系人:邵涛 联系电话:1868866332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1. 生活污水:厂内员工不在厂内食宿,主要为办公时产生的生活污水; 2. 工业废水:生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研磨机冷却用水; 3. 生产废气:分散搅拌工序上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以及贮存与生产环节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主要包括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和TVOC; 4. 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废容器、清洗废液、过滤废渣、包装废料; 5. 生产噪声: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 1.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经自建三级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方可排入工业区市政管网; 2. 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排入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污水处理站;研磨机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 本项目分散搅拌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TVOC利用搅拌设备上设置的集气罩进行收集,收集后通过活性炭进行吸附处理,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通过加强盛装溶剂的容器密闭性,减少贮存与生产环节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以及加强车间空气流通降低无组织废气浓度并设置卫生防护距离进行防护。 4. 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本项目废容器、清洗废液、过滤滤渣和原料包装纸袋属颜料、涂料废物和有机树脂类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包装废料等,由专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各种生活、办公垃圾要集中堆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并进行相应的卫生填埋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5. 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噪声治理,厂界边界噪声可符合环保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废水污染、废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影响,其中以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气为主要影响因素。建设单位只要在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 合理采纳和落实本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环保措施,同时确保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大量的依据和采取的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 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 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 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 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址建设? 6. 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 其他问题。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本公告期限: 自 2012年10月15日至2012年10月25日。 东莞市银沙化工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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