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义兴水景湾项目 环境影响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253号文以及环境保护部于2008年9月2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贵州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委托环评单位开展项目环评工作。现将“贵州义兴水景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景湾住宅区占地19995.00平方米,设计高度32层、31层、22层和20层住宅以及2层商业。建成为居住功能为主配套商业设施的绿色生态建筑。整个基地地势北高南低,视野开阔,东临24米宽的建设路,北抵16米宽的安置区道路,西、南两侧至他人用地,场地东侧设有公共交通停靠站,交通十分便利。整个项目规划用地19995.00平方米,总建面积162893.5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6281.59m2,地下建筑面积:36611.97m2),停车位共计869个(其中地面停车位6个,地下停车位863个)。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美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电话:13202803919 邮箱:272656442@qq.com
联系人:姚先生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收集、研究-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环保主管单位审查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沿线公众对公路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 4、公众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2012年10月20日-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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