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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船舶防腐涂层及胶黏剂改扩建项目 环评公众参与公告(第二次) 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船舶防腐涂层及胶黏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 [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次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惠山区玉祁镇黄泥坝村,由江苏大中制漆有限公司2012年3月更名而来,厂区占地面积10376.1m2。企业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已投资建成项目的产品有卷钢涂料、船舶涂料、工业防腐涂料、钢铁化工产品和建筑涂料,现有生产能力为20000t/a。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无锡殷达尼龙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设立为化工监测点企业的批复》(锡政复[2011]36号),大中公司为无锡市化工监测点企业。 为了适应市场需求,满足海洋工程防腐涂层的要求,开发了一系列新型重防腐涂料,因此投资1160万元在原厂区进行年产18000吨船舶防腐涂层及胶黏剂改扩建项目。 二、污染物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各类粉尘、有机废气及储罐大小呼吸有机废气经过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FQ1)高空达标排放;2、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接入无锡新大中薄板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实现零排放,对周围河道基本无影响。无锡新大中薄板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尚有余量处理本项目废水,同时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采取减振设备和建筑物隔声等控制措施;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安全暂存,产生的危险固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处置,可实现零排放。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项目废水接入无锡新大中薄板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实现零排放,对周围河道基本无影响。无锡新大中薄板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尚有余量处理本项目废水,同时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可减少其河水用量。因此,废水接入无锡新大中薄板有限公司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是可行的。 2、环境空气影响:经预测,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会改变项目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等级,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对项目噪声源采取治理措施后,本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各种固体废物在采取措施处理与处置后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综合结论: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在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下,各污染物排放到国家要求的排放标准,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船舶防腐涂层及胶黏剂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会降低现有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0日内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整理公众意见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在报告书中说明对意见的采纳情况。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后10日内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出。 建设单位: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臻 联系电话:8333507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单位 单位名称:南京智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乙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27号5F 联系方式:0510-81819345 传真:0510-81819335 江苏大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