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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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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迪哇 发表于 2012-11-5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项目
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第一次)
近年来,由于城西北新区建设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共拆迁村民4270多户。按照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需要建设房屋安置拆迁户,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项目应运而生。该项目位于大冶市城西北新区张树下湾村,由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总投资117334.62万元,总建筑面积651859m2,用地面积235626.67m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 环发 2006[28] 号 ) 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大冶市“双港新村”还建楼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选址地点
“双港新村”建设项目位于大冶市城西北新区张树下湾村,106国道以西,金桥大道以北。
2)建设规模
   “双港新村”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35626.67m2,总建筑面积为651859m2,可入住4282户居民。建设内容包括:33层住宅楼17栋;32层住宅楼7栋;30层住宅楼1栋;25层住宅楼6栋;23层住宅楼4栋;18层住宅楼4栋;4层社区服务中心1栋;3层幼儿园1栋;1层民俗文化中心1栋。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四、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72064199
联系人:张主任
通讯地址: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张树下湾村,金桥大道以北,106国道以西的路口处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金霞
Email:yang_jinxia_hi@126.com
电话:027-87250690
通讯地址: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301楼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起止时间
    主要以网上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信息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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