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汪清林业局0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单位:吉林省汪清林业局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发布日期:2009年8月11日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汪清林业局09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吉林省汪清林业局
环评机构: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二、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吉林省汪清镇内汪清林业局局址,项目总投资15199.76万元,拟新建绿苑小区和南山小区,建筑面积101117m2,共计安置2011户。
三、建设项目位置及周围环境状况
本项目厂址周围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满足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要求。绿苑小区和南山小区,均位于汪清林业局局址。绿苑小区位于规划中的工地片A-6和A-9地块,两地块相接连片,其北侧隔零散住户为汪清河,南侧为大面积待改造棚户区居民住宅,西侧隔健康路为林业局居民住宅和林业局医院,东侧紧邻林新街,隔路为林发公司(专业生产卫生筷子)以及林业局居民;南山小区位于规划中的南山片B-2地块,其北侧邻汪林朝族学校及居民区,南侧隔南山路为南山林地,西侧隔规划路为居民区,东侧为规划于2010年新建的三栋棚改住宅预留空地。
四、主要的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废水、营运期居民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扬尘、营运期采暖锅炉、厨房油烟、汽车尾气以及污水站恶臭的影响;
3、施工期及营运期各种产噪设备对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物主要有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营运期生活垃圾、锅炉炉渣以及污水站污泥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
生活污水经新建污水站处理达标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
锅炉烟气拟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及建议
根据各噪声源的产噪特点,提出相应的防噪减振措施。
4、固废物治理措施及建议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提出各种固废物的处理措施。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工程环评工作程序:在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以及项目工程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结合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并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
本工程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1)工程排污分析;(2)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4)公众参与;(5)评价结论。
七、公众意见调查的事项和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30份)。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汪清县林业局
地
址:吉林省汪清县汪清镇
联 系 人:张则路
电
话:13943383543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756号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汪兆洋
电
话:0431-85635354
Email:huanbaoxx@tom.com
十、审批单位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汪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金成哲
电
话:0433—8813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