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天津星华城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津丽(拍)2010-01-3地块商业(左岸商业广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津丽(拍)2010-01-3地块商业(左岸商业广场)项目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示范镇内,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地块东侧隔荣达路为绿化带和赤海路,南侧隔弘顺东道为北塘排污河和津汉快速路,西侧隔裕和路为绿化带和杨北公路,北侧为该公司购置的6-1号地块住宅项目,目前为空地。本项目拟于2014年1月动工,拟于2015年10月竣工。 项目总投资71040亿元,项目占地面积74075.6m2,总建筑面积1488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8800m2,地下建筑面积60000m2。地上建筑面积主要为商业和办公用房;地下建筑面积主要为地下车库和其它公建,如换热站、10kV专用变电室、生活给水泵房、中水泵房和送排风机房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踏勘现场及征求公众意见;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公众意见调查分析; 7、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联系电话: 022-28350851 联系人:孟丽红 四、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通过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的咨询电话及通信地址反应有关信息。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2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