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uguangmu2008 于 2012-11-7 10:45 编辑
屏南县精神病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屏南县精神病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屏南县精神病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屏南县屏城乡溪坪社区。本项目总投资2853万元,总用地面积:59.886亩。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规模为新增精神专科医院住院医疗床数100床,主要新建四层病房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停车场、道路、给排水、通讯、绿化等基础设施。二期规划建设门诊综合楼、康复医疗中心(心理咨询/治疗)、老年康复病房、(办公)综合楼及基础配套设施。 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屏南县认真实施《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对屏南县构造和谐经济社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屏南县精神病医院(县康复医院) 联系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城南路59号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13860302852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层 邮编:350000 联系人:小欧 联系电话:059128081888转285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踏勘现场及征求公众意见;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公众意见调查分析; 7.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8.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1月7日~2012年11月20日),通过向公示联系方式或指定地址电话联系、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汇总公众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将充分听取公众的宝贵意见。 屏南县精神病医院 福建省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