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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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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wuqi6513 于 2012-11-8 14:41 编辑

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属于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6]28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简本的信息。


公示时间为2012年11月8日~2012年11月22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2-5500058
具体公示如下:

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
改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       项目基本情况
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其厂址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台商投资区光明路2号,与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处于同一厂区内。三箭电子是由日本企业(SunarrowLimited)与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中日合资企业,主要从事塑料按键产品及电子配套塑料产品的生产加工,主产品为塑料按键产品及电子配套塑料产品等。
本次评价所包含的建设内容:(1)主产品由塑料合金类移动电话按键组件变更为塑料按键产品及电子配套塑料产品,设计生产规模达至30000万PCS/a,以及因产品变化而新增的生产工艺,包括模具制造、UV成型、涂装、雕刻、印刷、组装及切割等;(2)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电镀车间内的电镀二课(即塑胶电镀线)变更为由三箭电子(厦门)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和生产,来明工业(厦门)有限公司不再对电镀二课进行管理,即三箭电子新增2条塑胶电镀线;(3)本次改建分为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生产规模为总规模的25%,二期工程为总规模的75%。
2           环境质量现状

2.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中闽鹭江花园、2#扶摇村和3#山后张村3个监测点的NO2、PM10和TSP日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NO2、PM10和TSP日均浓度最大值的占标率分别为15.8%、91.3%和59%;氰化氢的日均浓度为未检出。
1#中闽鹭江花园、2#扶摇村和3#山后张村3个监测点的NO2小时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NO2小时浓度最大值的占标率为14.2%;非甲烷总烃最大值占标率为31.8%;丙酮各次监测结果均为未检出,以检出限的50%计,占标率为0.6%;甲醛、硫酸、氯化氢、二甲苯、铬(六价)、NH3和H2S一次浓度均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一次浓度限值要求,甲醛、硫酸、氯化氢、二甲苯、铬(六价)、NH3和H2S一次浓度最大值的占标率分别为100%、9.3%、58%、18.4%、8.7%、15%和30%;环己酮、甲苯一次浓度满足《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的最大允许浓度要求,环己酮、甲苯一次浓度最大值的占标率分别为6%、7.1%。
改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2    声环境质量现状

改建项目西南厂界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的要求,其余三侧厂界的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标准的要求。
2.3    海域水质环境质量现状

厦门西海域属于四类海水功能区,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四类标准。根据《厦门市2011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1年西海域各测点均超过海水水质四类标准,海水富营养化指数为17.2,属于严重富营养,无机氮浓度0.992,较2010年上升19.2%,活性磷酸盐0.066,较2010年上升70.2%。因此,厦门西海域海水水质不能满足《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第四类标准要求。
2.4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厂区内及扶摇村等监测点的铜、铬、锌、镍等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2.5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改建项目所在地各监测点的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
3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3.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改建项目各污染源各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远小于10%,其中无组织排放的铬酸雾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最大,Pi为8.08%。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浓度对周边环境敏感点影响很小,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点,叠加污染源在该点的贡献值后,可满足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3.2    声环境影响分析改建项目对厂界噪声的贡献值为32.5~37.5dB(A),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改建项目噪声经空气衰减后,到达敏感点扶遥村、中闽鹭江花园的噪声贡献值分别为28.5dB(A)、25.0dB(A),远小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噪声60dB(A),夜间噪声50dB(A)),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3    水环境影响分析改建后全厂排放的废水中对杏林污水处理厂造成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酸、碱、重金属。改建后全厂废水正常排放时,其出水水质符合GB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重金属等有毒污染物相应标准和DB35/322-2011《厦门市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可符合杏林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和接管水质标准。废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可以达标排放,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活性无抑制作用,不会影响杏林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和处理效果。
3.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改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进行回收利用或综合利用,危险固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理或处置或进行回收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可行,不会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5    地下水影响分析区域地下水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渗入,排泄以蒸发为主,水位随季节略有变化,变幅约0.50m,稳定水位埋深2~5m。改建项目所在地厦门市杏林台商投资区内无市政水源井及企业大型自备水源井,评价区内无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由于区域第四系为松散冲洪积地层,渗透能力强,地下水易受到污染。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拟建项目可能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的环节主要包括电镀车间的电镀槽,化学品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场。通过设置围堰并采取各种防腐、防渗措施,各槽体、化学品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场发生泄漏下渗污染地下水的可能性很小。
4       规划符合性分析

三箭电子主要生产和加工塑料按键产品及电子配套塑料产品,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产品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第三类淘汰类中第一大条“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的“第十七其他”中的第一点已明确“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国家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五 机械 第21条 含氰电镀工艺(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暂缓淘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改建项目各电镀工序均为无氰电镀,故改建项目生产工艺符合产业政策规定。
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规划主要以机械、电子、化工、轻纺等产业为主。改建项目主要从事塑料按键产品及电子配套塑料产品,主要为厦门其它跨国企业配套生产零配件,作为其配套加工的电镀工艺采取多项先进技术,大大减少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因此,从总体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与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的产业定位是相符的。
改建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台商投资区光明路2号,厂址用地属于工业区规划工业用地,符合厦门市集美区土地利用规划。
5       环境保护措施

5.1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改建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酸性废气、铬酸雾及有机废气。根据以上各类废气主要污染物的不同,分别采用酸性废气喷淋塔、铬酸雾净化塔(网格式净化器)以及有机废气处理塔(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改建项目采取的各类废气治理都是一些通用、成熟、有针对性的方法,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较高。通过预测分析,各类废气处理措施可行,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改建项目所选废气治理方案是可行的。
5.2    水污染防治措施改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电镀废水及其他生产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均依托来明工业已建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包括电镀废水处理系统、中水会用系统及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等)。
(1)含铬废水依托来明工业已建的含铬废水处理系统,该处理系统采用亚硫酸氢钠(NaHSO3)为还原剂将Cr6+还原为Cr3+,当确定反应完成后,再以碱剂调整PH使生成Cr(OH)3沉淀,处理后得到的清水再排放到电镀综合废水池。
(2)含镍废水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塔进行回收处理,清水部分排放到综合水池,部分回用于生产中。
(3)含铬废水和含镍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它电镀废水一起纳入电镀废气综合池,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化学法”方法处理综合废水,经处理后再排入中水回用系统通过RO膜处理后部分废水回用于电镀漂洗工序,部分废水再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
(4)涂装废水、有机废气处理废水等高浓度有机废水排入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与中水回用系统排水、其他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并排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生化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南侧光明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杏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厦门西部海域。
来明工业的污水治理措施处理原理明确,处理效率高。通过预测分析,废水中的各类污染物均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改建项目的废水排入来明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是可行的。
5.3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改建项目噪声的主要来源是生产设备噪声,建设单位在设计时选用噪声小的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措施,但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下列措施:
(1)对所有设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2)从声源上降低噪声是最积极的措施,具体治理措施为:
1)对各车间的排气扇和引风机安装橡胶隔振垫或减振器;
2)风机气体进口管道装消声器,减少由于气扰动产生的噪声;
3)电镀酸雾排风管采用隔振避振喉,以减少噪声的传播
4)对高噪声源动力设备(如空压机、通风机等)应布置在室内,并采取必要的减振措施,一般可采用钢弹簧、中等硬度橡胶等容许应力较高的隔振材料或减振沟对各类设备进行减振。
(3)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生产,在22:00后在停止生产。
在此基础上,再加上建筑物阻隔、大气吸收和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5.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改建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铁削和边角料、废料块和不良品粉碎料、UV成型边角料、含尘滤网等。其中,废铁削、边角料、废料块、不良品粉碎料及UV成型边角料经分类收集后,集中出售予绿环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含尘滤网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有模具加工时产生的废切削油、调配涂料和油墨过程中产生的废涂料和废油墨、废丁酮回收渣、有机溶剂废物、涂装喷涂和UV涂装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废弃的化学品包装容器以及电镀车间产生废过滤芯和废活性炭等。改建项目危险固废及废液等均已委托厦门绿洲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避免对区域地下水造成影响,改建项目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危险化学品库区、生产车间地面应采取水泥防渗处理,即在底层铺30cm厚的三合土压实,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
(2)项目厂内危险品储存主要有铬酸酐、盐酸、甲醛以及各类有机溶剂类化学品等,各类储存设施四周均设围堰,围堰底部及四周进行水泥防渗处理,用10~15cm的水泥铺底,表层并贴环氧树脂防渗。各种酸的围堰内采用耐酸水泥抹面,同时地面铺设3~5mm厚的塑料板,并设地漏,通过塑料管道将跑冒滴漏的物料自流入事故池。
6       污染物排放总量

改建项目达产后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①废气:甲苯4.77t/a、二甲苯0.49t/a、非甲烷总烃25.83t/a、环己酮2.93t/a、丙酮0.86t/a、乙酸乙酯1.84t/a、甲醛3.0t/a、铬酸雾0.0066t/a、硫酸雾0.72t/a、氯化氢0.60t/a;②废水:废水排放量112800t/a、COD 22.6t/a、氨氮1.7t/a、总铬0.0174t/a、六价铬0.0009t/a、总铜0.056t/a、总镍0.044t/a;③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0t/a。
由于本次改建项目的电镀生产线是由来明工业将其原电镀二课转交给三箭电子管理和生产,因此本评价建议三箭电子新增废水及主要污染物COD、氨氮、总铬、总镍、总铜等总量指标应向厦门市环保局申请从来明工业已批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内调剂,其余总量则均需向厦门市环保局申请,并经厦门市环保局核对批准后作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下达。
7       清洁生产分析

改建项目电镀工序生产工艺与装备均满足电镀行业清洁生产的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中铜利用率和新鲜水消耗指标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水平;镍利用率和铬酐利用率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污染物产生量(末端处理前)指标均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环境管理指标均满足电镀行业清洁生产的要求。
8       事故风险分析

根据物质风险识别结果,本次评价的环境风险物质为乙酸乙酯、二甲苯、甲苯、丙酮、铬酸酐、甲醛、盐酸。经计算,改建项目生产场所和贮存区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改建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化学品储存过程中、生产过程中物料泄漏的风险,生产废水处理过程中污水管道、阀门破损致污水泄漏的风险等。为防止以上危险事故发生及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的要求。
9       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改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总量在区域范围内可以平衡。从环保角度看,改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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