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市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一、项目名称: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工程机械市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清镇物流园区内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33350m2,市政道路用地为80502m2,建筑用地面积为239985 m2,建筑占地面积为59032m2,总建筑面积为181957 m2,其中综合办公楼面积为78029 m2,维修车间20197 m2,零件库为7407 m2,仓库38466 m2,配件销售大楼23967 m2,配件市场8250 m2,附属用房393 m2,容积率0.7,建筑密度24.59%,绿地率36.1%。总投资30000万元。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环境,特别是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区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标准噪声限值。 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振动大的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应尽量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并把噪声大的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时应尽量避开夜间的休息时间,22:00至第二天6:00期间应停止施工,如因连续作业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应在开工前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公示,取得居民的谅解。 (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应特别注意施工扬尘的防治问题,须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砂土等堆放场尽可能不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起到抑尘效果。 (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生活污水进入清镇市朱家河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要求采用沉淀池澄清后全部回用。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土石方能够平衡,不产生弃土弃方。装修阶段的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 生态保护措施 合理规划,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以减少对沿线植被和动物的影响,施工结束后结合道路绿化规划,对地表植被进行尽量恢复。 2、营运期 (1)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预测评价结果,本项目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周边居民点也能够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标准要求。 (2) 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尽快实施绿化工程,利用植被净化空气,选择吸收扬尘和NO2能力较强的树种在道路两旁种植。 市场内的地下停车场应采用机械通风,比要求通风口设置在下风向,高于人体呼吸带高度。 (3) 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收集排入截污沟,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做好初期雨水导排工作。 (4) 景观保护措施 加强项目区周边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设置保护标志,禁止过往车辆和行人对其破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详细内容,可到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张工,(0851)4705131; 2、建设单位: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联系 人:冉工,电话: 13908502393 公示发布单位:贵州小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2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