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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兔子跑吧 于 2012-11-16 11:29 编辑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最早始自四川省遂宁市。2004年发生Hanyuan事件后,遂宁市开始探索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05年初,针对当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些重大建设工程项目,遂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制度》,其中明确规定,新工程项目未经稳定风险评估不得盲目开工,评估出的严重隐患未得到妥善化解不得擅自开工。2006年,遂宁将评估范围扩大到作决策、定政策、搞改革和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随后几年中,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等省也相继学习遂宁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自己的风评机制,形成了另外一些颇具特色的风评模式,如江苏的淮安模式、山东的烟台模式、浙江的平阳模式、辽宁的沈阳模式等。
四川遂宁
四川省遂宁市是国内较早探索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城市。简介如下:
针对一些地方在进行重大工程建设时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实际,2005年初,遂宁市率先在重大工程领域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2006年2月,建立了《遂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要求最容易引发稳定风险的五个方面重大事项在出台实施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尽可能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失误或时机不成熟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
这五个方面包括:
- 一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
- 二是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
- 三是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并被国家、省、市、县(区)确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
- 四是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
- 五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就业、企业排污、行政性收费调整等敏感问题。
遂宁模式在确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时遵循“谁主管,谁评估”、“谁建设,谁评估”的原则,也就是说,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政策的起草、项目的报(建)批、改革的牵头等单位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效果:2005年以来(截至2012年初),遂宁市共对533件重大事项(决策47件、改革6件、政策23件、工程457件)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防范化解稳定隐患692起,否决或婉拒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招商项目和城市改造、土地征用等项目31个。
这项2005年发轫于遂宁的制度,近年来不断改进完善,这一制度向全省推开,2010年12月1日起,《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遂宁出台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制度》成了全国各地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蓝本,目前各地推出的风评细则大都是参考它撰写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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