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透明导电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对本建设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无锡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透明导电材料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单位:无锡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路北侧、惠景路西侧地块;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45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项目建成后年可产4800万片ITO镀膜玻璃,4800万片ITO SENSOR、5000万片电容式触摸屏模组。。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产生的酸性废气经收集后于中和塔净化处置,尾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光刻及脱膜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压膜、贴合废气经收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磨废气经收集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清洗废水回用,不外排,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预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入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项目设置的高噪声设备经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酸性废气:氯化氢、氮氧化物,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丙烯酸,颗粒物,经收集并经对应的措施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外环境。 建设项目清洗废水回用,不外排,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预处理后,达标接管进入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动植物油、清洗废液、废蚀刻液、显影液等。生活垃圾及动植物油,采取集中收集方式,由环卫清运,废蚀刻液、显影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处置,基材边角料外卖,可实现固废“零”排放。 建设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风机、清洗设备等。各种噪声源(设备)的降噪措施主要是采用隔声、加强管理方法,对于风机,在其进、出气口安装消声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6)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锡政办发〔2008〕6 号)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因此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无锡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新型平板显示器件及透明导电材料研发生产项目位于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路北侧、惠景路西侧地块,所占用地为工业用地;“力合公司”主要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工艺技术生产ITO 镀膜玻璃,ITO SEMSOR等,行业发展前景好;项目所在区域供电、供水等系统较完善,排水体制也相对完善,本次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等分别预处理后,一进入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入无锡惠山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含氮、磷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因此,建设项目符合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产业导向,用地、发展规划及环保规划等规划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切实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有关环境保护对策和清洁生产措施,做到各污染物的达标排放;经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等周围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分析表明,项目周围水体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中环境质量要求,空气、噪声均能符合功能区划环境质量要求。对本项目来说,只要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基本上能维持现状。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10天内可以到安徽鑫港炉料股份有限公司索取;如公众认为必要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 ①项目单位:无锡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堰新路北侧、惠景路西侧地块; 联系人:郭炳祥; 联系方式:电话:0510-83625103。 ②评价机构名称: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2号; 联系人:王益俊; 联系方式:电话:025-83179600转220,13776653401;[url=mailto:邮箱 bhhb@vip.sina.com] 邮箱:bhhb@vip.sina.com[/url] 。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扩建项目厂址为中心,沿主导风向5×5km2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扩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扩建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无锡力合光电传感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气象科学研究所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